在马来西亚,如何向医院索取自己的病历?
以书面形式向医院申请医疗报告及完整病历副本,写明个人资料、治疗日期和所需文件。医院通常收取处理费,需时数周。若医院拒绝或拖延,律师可正式致函,必要时向法院申请诉前披露令。
针对大家常问的马来西亚诉讼问题,提供简短实用的解答:医疗疏忽、刑事案件、民事纠纷以及法院如何运作。内容为一般资讯,并非法律意见。
以书面形式向医院申请医疗报告及完整病历副本,写明个人资料、治疗日期和所需文件。医院通常收取处理费,需时数周。若医院拒绝或拖延,律师可正式致函,必要时向法院申请诉前披露令。
先照顾好健康,必要时寻求第二意见。接着书面申请完整病历,趁记忆犹新写下有日期的时间表,保留账单和信息,避免在网上公开指责。不好的结果不一定是疏忽,应先请人审阅病历,再决定投诉、索赔或不采取行动。
有可能。你必须证明医生或医院低于合理称职医生的标准,例如忽略明显警讯或未跟进异常检查结果,并证明延误改变了结果。因果关系往往最难证明,通常需要独立的肿瘤科专家证据。
若孕期、分娩或接生期间的照护不达标,导致婴儿或母亲受伤,就可能构成分娩伤害索赔。常见问题包括未对异常胎心监护作出反应、延误剖腹产决定,以及并发症处理不当。证明的关键在于由独立产科及儿科专家审阅 CTG 图纸、产程图和分娩记录。
通常,遗留的纱布、器械或缝针强烈显示手术室程序出了问题;若这类事件在妥善照护下通常不会发生,马来西亚法院可推定有疏忽。你仍须证明它造成的伤害。主刀医生、手术团队和医院都可能要负责。
麻醉本身有已知风险,单凭受伤不能证明疏忽。索赔通常取决于麻醉医生是否在术前妥善评估、是否以合理标准处理气道和监测,以及出现问题时是否及时处理。麻醉记录表是最关键的文件。麻醉医生需要负责,某些情况下医院也可能要负责。
有可能。如果医生开错药或剂量、忽略已记录的过敏或危险的药物相互作用,或药房、病房给错药,并因此造成伤害,就可能构成疏忽索赔。请保留药物、包装和标签,先接受治疗,并记下经过。由谁负责,取决于是谁出错。
先接受治疗,再保存照片、收据、信息和产品资料。核查执业者是否为持有该程序"资格与权限认证信"(LCP)的注册医生,以及场所是否为注册诊所。你可以向卫生部或医药理事会(MMC)投诉;若疏忽治疗造成伤害,也可能提出民事索赔。
有可能。如果疏忽照护导致或促成死亡,《1956年民法法令》容许为近亲(受抚养人)及遗产提出索赔。你仍须证明疏忽和因果关系,通常需要独立医学证据。请尽快行动:索取病历、考虑是否需要验尸,并及早寻求意见,因为这类索赔有特别的时效。
使用马来西亚医药理事会的投诉表格以书面投诉,写明日期、医生姓名和执业地址、清楚的经过,并附上病人签署的病历披露同意书。委员会先作审查,再由初步调查委员会调查,严重个案交由纪律委员会聆讯。MMC 可以处分医生,但不能判给你赔偿。
一般要。如果护士是医院雇员,而失误发生在执行职务期间,医院须承担转承责任。你仍须证明护理低于合理标准并造成伤害。常见例子包括跌倒、压疮、观察记录显示病情恶化却被忽略,以及用药错误。护理记录和观察记录表是关键证据。
有可能,但感染本身不能证明疏忽,因为即使照护良好,有些感染仍会发生。索赔通常需要证明出现了具体失误,例如无菌操作不当、漏给预防性抗生素,或延误识别和治疗感染或败血症,并证明妥善照护很可能避免或减轻伤害。
并发症是即使照护良好也可能发生的已知风险;疏忽则是低于合理称职医生水平、并造成伤害的照护。在马来西亚,治疗以经 Bolitho 修正的 Bolam 测试衡量,风险告知则以 Foo Fio Na 案的重大风险标准衡量。坏结果可能是并发症、疏忽,或两者皆是——例如已知并发症发生后太迟才被发现。
通常以年计,而不是以月计。取得病历和独立专家意见,在入禀前就可能花上几个月。入禀后,法院通过案件管理日期、交换文件和专家报告来管理案件,然后进入审讯。任何阶段都可能和解,上诉则会增加时间。由于有时效限制,即使案件本身耗时,也应及早开始。
几乎所有有争议的医疗疏忽索赔都需要。法院借助专家证据判断照护标准,所以通常需要同一领域的独立专科医生说明照护是否合理、是否造成伤害。根据《2012年法院规则》第40A号令,专家报告必须符合规定要求,而专家对法院负有首要责任。
有可能。牙医必须提供合理称职牙科执业者应有的照护。如果治疗低于这个标准,例如拔错牙、因规划不当损伤神经,或未经妥善评估就植牙,并因此造成伤害,就可能提出疏忽索赔。你也可以向马来西亚牙医理事会投诉;理事会处分执业者,但不判给赔偿。
被送回家后病情恶化,不一定是疏忽,因为有些疾病是逐渐发展的。如果急诊团队忽略了合理称职医生会处理的警讯、没有做基本检查,或让你出院却没有清楚说明何时应回来,就可能构成疏忽。急诊卡、分诊记录、观察记录和检验结果是关键证据。
你有权获得关于病情和治疗的清楚资讯、在同意前获告知重大风险、通过医院程序取得医疗报告和病历、寻求第二意见,以及获得透明的账单。自2025年5月1日起,私人医疗设施必须展示药品价格。你可以向医院、卫生部或马来西亚医药理事会投诉。
会,但很少见。《刑事法典》第304A条把因鲁莽或疏忽行为致人死亡定为罪行,也可适用于医生。刑事案件由警方调查、由检察司决定是否起诉,不会给家属赔偿;赔偿须通过民事索赔。被定罪也可能导致医药理事会的纪律处分。
保持冷静,及早行动。立即通知你的专业保障机构或保险公司,完整保存病历且绝不修改,为律师写一份私人事实经过,并记下每一个期限。若被送达令状,一般须在送达后14天内出庭登记。回复医药理事会时要谨慎,并先寻求意见。
有可能。精神卫生服务对病人负有合理谨慎的责任,包括评估自残或伤人的风险、设定适当的观察,以及安全地规划出院。索赔取决于风险是否可合理预见,以及护理是否低于公认标准。病房和观察记录是关键。请及早索取记录并寻求意见。
安老院对院友负有合理谨慎的责任。护理中心须根据《1993年护理中心法令》注册;另一部针对私人乐龄保健设施的2018年法令在撰文时尚未生效。请记录伤势、索取护理记录、向警方或社会福利局举报严重虐待,并就索赔寻求法律意见。
通常是医生本人,而且经常也包括经营诊所的公司。诊所公司一般须为其雇用医生的疏忽负责,视安排而定也可能须为代班医生负责。请从收据、处方和记录中找出注册的诊所经营者和主治医生,再由律师决定应列谁为被告。
先停止服药并寻求医疗意见。保留药物、包装、标签和收据。药剂师在配药时对你负有合理谨慎的责任,药房公司也可能须负责。你可就专业操守向马来西亚药剂局投诉;若受到伤害,请就索赔寻求法律意见。
有可能。在马来西亚销售的传统和草药产品一般须向国家药剂监管局(NPRA)注册,而掺杂产品是已知的问题。请停用该产品、看医生、保留产品和收据、向当局举报,并就向卖家、进口商或制造商索赔寻求意见。
在受认可执业领域的传统与辅助医药(T&CM)从业者,须根据《2016年传统与辅助医药法令》向T&CM理事会注册;卫生部表示全面执行自2025年3月1日起开始。从业者负有合理谨慎的责任。请就医、保留证据、查核注册,并考虑投诉和民事索赔。
有可能。线上问诊的医生与面诊一样,负有合理谨慎的基本责任。卫生部将《1997年远程医疗法令》列为尚未执行,但马来西亚医药理事会2024年《远程医疗指南》订立了要求,包括识别何时需要面诊检查。请保存聊天记录、视频记录和处方,并寻求意见。
未满18岁者为未成年人。马来西亚医药理事会的同意指引指出,除非有相反的法庭命令或父母之间有争议,父母任何一方的同意通常已足够;应尽量尊重成熟未成年人的意愿;紧急情况属例外。若儿童在未获适当同意下接受治疗并受到伤害,请索取记录并寻求意见。
以书面索取完整病历并保留索取证明。若医院拒绝或称病历遗失,法庭可下令披露,包括根据《2012年法庭规则》第24号令第7A条在起诉前披露。病历遗失或被改动不会使索赔终结;法庭可作出不利推定,其他证据也可填补空白。
并非每个不理想的结果都是疏忽;即使手术做得妥当,眼科手术也有已知风险。如果你本不适合该手术、未获告知重大风险、手术低于标准,或感染等并发症未被及时识别和治疗,就可能有索赔。请及早取得独立眼科专科医生的意见和你的病历。
根据2006年私人医院条例第230条,私人医疗设施必须提供即时急救服务,包括在生命、器官或肢体处于危险时进行救命程序。医院可以讨论付款,但收费要求不应拖延救命治疗。紧急时请明确要求评估和稳定病情、记录经过,事后向卫生部投诉。
医生和医疗服务提供者负有为病人资料保密的责任,仅在同意或法律要求等有限情况下例外。私人提供者一般也受《2010年个人资料保护法令》约束;自2025年6月1日起,资料控制者须就个人资料外泄通报专员。请保留证据、向适当机构投诉,并就索赔寻求意见。
在医疗疏忽案中被交叉盘问的医生,通常会被拿临床记录、时间线,以及当时做了什么、给了什么建议、记录了什么来检验。请仔细重看记录,分清你记得的与你通常的做法,留在自己的角色(事实证人或专家证人)范围内,并在适当时公平地承认。证供必须真实准确;记录绝不可被修改。
准备方法包括:从自己的记录(讯息、收据、照片、日记)建立准确的时间线,重看证人陈述书及主要病历,并清楚区分你亲眼所见、亲耳所闻的,与别人告诉你或事后才得知的。预期会被问到同意、所报告的症状及时间等问题。请提供真实而有分寸的证供;你不必自己证明医学上的争议。
专家证人就需要专门知识的事项提供意见证据,协助法庭。根据《2012年法庭规则》第40A号令,专家对法庭的责任凌驾于其对委托或付费一方的任何义务。在交叉盘问中,专家应留在自己的专业范围内,并承认合理的论点。
死因研讯是推事根据《刑事诉讼法典》第XXXII章,对某人如何及为何死亡进行的调查。它不裁定民事责任,也不判给赔偿。家属可以致函检察官(Public Prosecutor),要求进行或重新展开调查;证人必须如实作证。
被捕时,你必须获告知逮捕理由,并可要求联络亲友和咨询律师。你必须在24小时内(不包括路程时间)被带到县庭法官面前。警方须取得扣留令才能继续扣留你。保持冷静、提供身份资料,在录详细口供前要求见律师。
如果警方无法在24小时内完成调查,就必须根据《刑事诉讼法典》第117条向县庭法官申请扣留令。期限按罪行轻重设上限:4天加3天,或7天加7天。县庭法官必须信纳扣留有理。律师可以反对扣留或争取较短期限,高庭也可以复审扣留令。
首次出庭时,法庭宣读控状,你选择认罪或要求审讯;法庭也会决定保释。案件随后进入案件管理和文件披露,接着审讯。若法庭裁定表面证据成立,你须出庭自辩。判决后进行求情和判刑。上诉必须在14天内提出。
警方可要求看来知悉案情的人到场录口供。你必须如实回答,但不必回答可能令你面临刑事控罪的问题。先弄清楚自己是证人还是嫌疑人,事先寻求意见,签名前仔细阅读口供。
在酒精或药物影响下驾驶而致人死亡或受伤,是《1987年道路交通法令》第44条下的严重罪行,刑罚很重,包括监禁、罚款和吊销驾照资格。自2020年修订起,法定酒精限度为每100毫升呼气22微克,或每100毫升血液50毫克。请立即寻求法律意见。
根据2024年的《刑事法典》修订,让他人控制你的银行户头或付款卡,或在没有合法目的下使用自己或他人的户头进行交易,均属犯罪。刑罚包括罚款和监禁,最严重的罪行最高可判监禁10年。若户头被冻结或警方联络你,录口供前请先寻求意见。
欺骗罪是通过欺骗使人交出财物,或做出本来不会做的事。刑事背信罪是不诚实地滥用依法托付给你的财物。欠债不还或违约通常属于民事事项而非罪行,除非一开始就有不诚实,或滥用了受托财物。
犯罪记录由警方登记官根据《1969年罪犯及不良分子登记法令》保存。若你获无罪释放或被释放,你的指纹资料会按该法令处理。定罪后,该法令只在有限情况下允许删除记录,因此保护记录的最佳时机是在判刑前,就守行为保证等选项寻求意见。
根据《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持有和自行服用毒品都属犯罪,但与贩毒的处理截然不同。超过特定重量,法律推定为贩毒,刑罚最重。吸毒者有康复途径可循。请立即寻求法律意见,因为所提控状和查获重量影响极大。
不要直接或通过他人联络投诉人或其家人。保存你的信息、通话记录和位置资料,什么都不要删除。录任何警方口供前先寻求法律意见。性罪行指控会被严肃调查,真正的受害者应受保护;同样,每一位被告在被证明有罪之前都被推定无罪。
如果你面临即时危险,请拨打999。根据《1994年家庭暴力法令》,获授权的社会福利官无须警方报案即可发出紧急保护令,有效期7天。警方调查期间,法院可发出临时保护令;刑事程序开始后,你可以申请保护令。Talian Kasih 15999 全天24小时运作。
通常只有获得法院批准才可以。保释往往附带须向法院交出护照的条件。若要出行,律师必须向法院申请更改条件或暂时发还护照,并附上理由和证明文件。未经批准出行或未回国出庭,可能导致法院发出逮捕令并没收保释金。
已要求审讯的被告,可根据《刑事诉讼法典》第172C条向审理法院申请认罪协商。法院确认申请出于自愿后,被告与检察司尝试就较轻的控罪或刑罚达成协议。刑罚协商一般以最高监禁刑期的一半为上限,但不得低于任何最低刑期,而且这一上限不适用于某些罪行。
根据《2001年儿童法令》,未满18岁者都是儿童。儿童被捕时,警方必须通知其父母或监护人以及感化官。案件通常在儿童法庭审理,与成人法庭分开进行,并有隐私保护。法庭在作出命令前,会考虑感化官的报告。请及早寻求法律意见。
打架可能导致根据刑事法典被控蓄意伤人;若使用武器或伤势严重,控罪会更重。若你为保护自己而行动、且未使用超过必要的武力,私人防卫(自卫)可能适用。不要联络对方施压,保留证据,如实提供口供,并及早聘请律师。
根据刑事诉讼法典第116B条,督察或以上级别警员依法典进行合法搜查时,必须获准取得电脑化资料,而"取得"包括密码。此权力以合法搜查为前提。请保持冷静,索取警员资料和扣押物品清单,切勿删除或更改资料,并联络律师。
《1958年腐蚀性与爆炸性物质及攻击性武器法令》第6条规定,除非获合法授权或为合法目的,在公共道路或场所携带攻击性武器即属犯罪,而携带者须证明其合法目的。为工作而携带的工具可能属合法。请保留证明用途的证据、如实解释,并聘请律师。
商店偷窃通常以刑事法典的盗窃罪起诉。盗窃不在可与受害人和解的罪行名单上,因此结果由控方和法庭决定。对初犯者,法庭在适当情况下可选择不定罪释放(第173A条)或守行为保证(第294条)。请保持诚实并及早聘请律师。
你可以告知警方不再追究报案,但这不会自动停止调查或起诉;由检察官决定。部分刑事法典罪行(例如第323条蓄意伤人)可根据刑事诉讼法典第260条与受害人和解,和解具有无罪释放的效力。切勿声称真实的报案是虚假的。
DNAA 指控方停止案件、你获释放但并非无罪,因此你可能因同一罪行再被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典第254条,除非法庭另有指示,释放不等于无罪。在适当情况下,律师可向法庭申请完全无罪释放(DAA)。请保留所有文件,并就保释和出行寻求意见。
打孩子可能引致根据《2001年儿童法令》和刑事法典展开调查,社会福利局也可能采取行动保护孩子。根据儿童法令,医生、家庭成员和托儿服务者负有举报责任。请配合调查、不要向孩子或证人施压、如实陈述,并聘请律师。孩子的安全是当局的首要考量。
《1959/63年移民法令》订有雇用无有效准证的非公民及窝藏违反该法令者的罪行。部分条文容许以下辩护:罪行在你不知情或未纵容下发生,或你已采取合理预防措施并尽职审查。请保存准证记录,如实配合移民局,并及早聘请律师。
根据刑事诉讼法典第294条,定罪后法庭可不即时判刑,而让犯人签保证维持治安、守行为,并在被传召时出庭受判。法庭会考虑品格、背景、年龄、健康、罪行的轻微性质及可减轻的情节。此条不适用于严重罪行或家庭暴力行为。
若在保释期间错过出庭日期,法庭可发出逮捕令并启动没收保释保证金的程序,这也可能影响你的担保人。请迅速行动:联络律师、尽快到庭,并以真实证据(例如病假单)如实解释。切勿编造借口或提交虚假文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典》第112条录取的证人警方口供,本身一般不是证据;但根据第113条,可依《1950年证据法令》用来质疑证人的可信度。若你的庭上证供与口供有重大出入,通常会被出示口供并被要求解释。轻微出入很常见。请诚实回答;绝不为配合口供而改变真实的证供。
若法庭裁定表面证据成立并要求你答辩,法庭须根据《刑事诉讼法典》第173(ha)条宣读并解释三个选择:在证人席宣誓作证、在被告栏作不宣誓陈述,或保持沉默。若你宣誓作证,控方会对你进行交叉盘问。选择权在你,并应听取律师意见;任何证供都必须真实。
投诉人是控方证人,通常由副检察司引导在庭上作证,然后接受辩方交叉盘问。法庭可不公开听取此类证词,并有保护措施;在强奸案审讯中,关于投诉人与他人性经历的提问受到限制。整个过程都有援助可用。
根据《2007年儿童证人证据法令》,儿童证人可按法庭指示在屏风后作证、在另一房间通过实时连线作证、以警方录像访谈作证,或通过特别聆讯作证。近期修订推定儿童具有作证能力。父母应支持孩子,但绝不可影响孩子要说的内容。
毒品案中若法庭要求辩方答辩,被告可按相对可能性衡量标准推翻“知情”推定。证据可包括被告本人真实的陈述、证人、电话、出行和财务记录,以及对化学师和警方证据的质疑。以不在场为抗辩,须根据《刑事诉讼法典》事先发出书面通知。
先保存证据:截图须显示帖文、账号、日期以及网址或群组名称,并记下谁看过。不要冲动回应或转发。查明发布者、向平台举报,并就律师信寻求意见。要尽快行动:诽谤索赔有时效限制,拖延也可能削弱紧急救济的申请。
不要置之不理,也不必惊慌。记下期限,保留你发布内容的副本,并停止进一步分享。检视你实际说了什么,以及属实、公允评论或特权等抗辩是否适用。回应方式可以从坚决否认到协商撤回或道歉。回复前先寻求意见,因为你的回应日后可能被引用。
有时可以。陈述不实事实、损害商誉的评论可能构成诽谤,但基于真实事实的真诚意见一般受保护。先使用平台的举报程序,如要回应就冷静回应,并保存证据。对于虚假、竞争对手所写或严重失实的评论,可以考虑法律行动,但要先衡量成本和曝光风险。
24小时内报警,接受治疗,并保存每份报告和收据。人身伤害或车辆损坏的索赔,通常针对有过错的司机,由其汽车保险公司处理。若无法和解,可以提告;县庭审理 RM100,000 以下的索赔,推事庭则至 RM100 万。索赔有时效限制,请及早寻求意见。
赔偿由两部分组成:针对伤害本身(疼痛、痛苦及生活乐趣丧失)的一般赔偿,以及针对已证明的经济损失(如医药费和收入损失)的特别赔偿。法院也会考虑未来收入损失和未来治疗。过往类似伤害的判决金额会被用作参考。每宗索赔都取决于医疗证据和文件。
如果业主或占用人没有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场所安全,而这导致你受伤,你可能有权索赔。并非每次跌倒都能索赔。请当场报告事故、拍下危险处、要求保存闭路电视、看医生并保存收据。如果你自己也不小心,赔偿可能减少。
可以,口头借款仍可执行。你必须证明这笔钱是借出(而非赠送)且约定要偿还。银行转账记录和借款人承认欠款的讯息是关键证据。先发索偿信,再提告:RM5,000 以下可走小额索偿,否则走一般法庭程序。须在六年内行动。
小额索偿是县庭为索赔 RM5,000 或以下的个人而设的简化程序。你在下级法庭注册处提交第198号表格,送达被告;被告有14天以第199号表格提交答辩,然后由县庭推事审理。审讯时律师不能代表任何一方,但你可以事先寻求意见。
不要置之不理。根据《2012年法庭规则》,你一般须在送达后14天内登记出庭,之后再有14天提交答辩。若错过期限,原告可在不经审讯的情况下申请缺席判决。请细读索赔内容、搜集文件并立即寻求法律意见。
判决只有在获得偿付时才有意义。如果债务人不付款,你可以请求法庭查封并拍卖资产、通过第三债务人令冻结别人欠债务人的钱(例如银行存款)、审查债务人的偿付能力、押记土地,或启动破产(判决债务至少 RM100,000)或清盘程序(公司债务超过 RM50,000)。
薪金一般须在每个工资期结束后七天内支付。若雇主不付款,你可根据《1955年雇佣法令》第69条,到最近的劳工局(劳工法庭)免费提出索偿。请携带身份证、委任信、工资单及任何终止信。任何一方可在14天内向高庭上诉。
当雇主的行为严重违反雇佣合约的根本,而雇员因此离职,就构成推定解雇。测试标准是合约性的,而不只是不公平。先书面通知雇主、及时行动,并在离职后60天内根据《1967年劳资关系法令》第20条提出申诉。
可以。就非穆斯林婚姻而言,若情况出现重大变化,或庭令基于失实陈述或事实错误,法庭可更改或撤销抚养权或赡养费庭令。涉及孩子时,其福祉是首要考虑。你须向发出该庭令的法庭申请,并提供情况已改变的证据。
赡养费庭令是法庭命令,可以执行。记录每一笔欠付款项、发出书面要求,然后向法庭申请。选项包括命令付款方的雇主从薪金中扣除赡养费、把欠款当作判决债务执行,以及在严重蓄意违令时申请交付监禁。穆斯林家庭则通过伊斯兰法庭处理。
先从合约和证据着手:照片、瑕疵清单和付款记录。以书面通知承包商修复瑕疵。若对方拒绝,消费者可在三年内向消费者索偿仲裁庭索赔最高 RM50,000,或向法庭提告。CIPAA 仲裁处理书面建筑合约下的付款纠纷,但一般不适用于为自住而建低层住宅的个人。
租约通常决定押金须在何时退还,以及可扣除哪些款项,例如欠租、水电费和超出正常损耗的损坏。记录入住和退租时房屋的状况,以书面要求列明扣款明细,发出索偿信,然后提出索偿:RM5,000 或以下走小额索偿,更高金额则到县庭。
在分层建筑中,请向管理机构(JMB 或 MC)报告楼层间渗漏,它有检查和确定原因的程序;争议可交由分层管理仲裁庭处理,索偿额不得超过RM250,000。有地房产的索赔通常以滋扰或疏忽在法庭提出。请拍照记录损坏、保留维修报价,并在升级行动前先书面通知邻居。
不要换锁、断水断电或搬走租户的物品。根据《1950年特定济助法令》,房东必须通过法庭程序收回管有。请查阅租约、发出书面通知,然后就收回管有和欠租提出诉讼。法庭命令由法庭执达员执行。保存每一笔付款和每一则讯息的记录。
如果你为个人或家庭用途购买了有瑕疵的产品,通常可向消费人索偿仲裁庭(TTPM)索偿最高5万令吉,前提是索偿在三年内产生。先以书面向卖家投诉,保留收据和照片,然后在线提交。人身伤害索偿及部分服务不属仲裁庭管辖。
以法定买卖合约出售的住宅,若发展商延迟交付空屋,通常须支付LAD。房屋及地方政府部(KPKT)的公式是:延迟天数 × 购买价 × 10% ÷ 365。在马来西亚半岛和纳闽,购屋者可向购屋者索偿仲裁庭索偿(最高5万令吉),一般须在CCC发出后12个月内提出。
根据《1950年合约法令》第28条,限制任何人从事合法专业、行业或生意的协议,在该限度内无效,只有狭窄的例外。因此离职后的竞业限制往往无法执行。但保密义务仍然适用,而公平的培训合约款项可能可依第75条作为合理赔偿追讨。
通常可以。若你们是合伙人,《1961年合伙法令》要求合伙人提交真实账目,并就其取得的利益向商号交代。若你们经营公司,董事对公司负有义务,股东也可能根据《2016年公司法令》获得补救。先保全记录,以书面要求交代账目,然后就民事诉讼以及在适当情况下报警寻求意见。
先接受治疗,因为狗咬伤有感染和狂犬病风险。若狗主未采取合理措施控制狗只,或明知狗只危险,可能须负责。拍下伤势和现场、确认狗主身份、保留医药单据,并向地方政府报告。赔偿可能涵盖伤痛、治疗费用和收入损失。
有可能。先确认谁负责该道路:地方政府、州或联邦当局,或高速公路特许经营公司。报警、拍下坑洞(附参照物显示大小)及周围环境,并保留医疗和维修记录。向公共机构和政府索偿须遵守特别程序规定,请及早寻求意见。
保留被退回的支票和银行退票单,记下跳票原因,并尽快以书面通知开票人。根据《1949年汇票法令》,你通常可以就支票本身提出诉讼,也可以就该支票原本要偿还的债务提出诉讼。支票索偿往往适合申请简易判决。只有在确实涉及不诚实行为时才应报警。
马来西亚民事家庭法没有赋予祖父母自动的探视权。抚养权和探视权的法律以父母及孩子福祉为中心,孩子福祉是首要考虑。在特殊情况下,其他亲属也可能被考虑。请先尝试以尊重的方式达成协议或进行调解,上法庭前先寻求意见。穆斯林家庭在伊斯兰法庭适用不同规定。
会。在诽谤法中,重复或再次发布诽谤性言论可能令你须负责,即使原文是别人写的。在WhatsApp转发、在Facebook分享或在TikTok转发都可能构成发布。"我只是分享"本身并不是抗辩理由。若收到追讨信,请保留记录、停止分享,并尽快寻求意见。
破产通知是以法庭判决为依据的要求,规定你在送达后极短时间内偿还判决债务。不遵守即构成破产行为,可能导致破产呈请。请立即行动:核对判决及金额,考虑申请撤销通知,或与债权人协商。根据破产局(MdI),债权人呈请所需的债务至少为10万令吉。
审讯前重看你的警方报告、草图和照片,因为交叉盘问会把你的证供与这些资料比较。估计速度、距离和时间时要谨慎诚实;不确定时要说明。准确描述伤势和损失,并附上记录。分清亲眼所见与别人告知。真实、一致的证供比显得肯定更重要。
在马来西亚诽谤审讯中,原告通常会被交叉盘问其名誉、实际看到相关言论的人、受到的影响以及自身行为;被告通常会被问到消息来源、言论是否属实以及动机。你唯一的任务是如实回答。
在民事离婚或抚养权案件中,你的大部分证据以宣誓书提出,你也可能在法庭上被交叉盘问。你宣誓的一切内容都必须真实完整,包括资产和收入。证词应集中在子女福利上,而不是攻击前配偶。
工业法庭比民事法庭不那么正式,依据衡平、良知及案件实质是非裁决,不拘泥于技术细节。但证人仍须宣誓作证并接受交叉盘问。在解雇案件中,雇主通常先作证,因为雇主须证明解雇有理。
代表公司作证时,你只能如实讲述你亲身所知的事,以及公司记录显示的内容,并且必须说清楚哪些是哪一种。文件通常最好由制作者本人证明。你可以通过阅读档案来准备,但绝不能用推测去填补记忆的空白。
劳工法庭聆讯通常在劳工局由劳工官员主持,比法庭轻松。你须宣誓作证、说明索偿、引用工资单和文件,并回答官员和雇主的提问。请带原件和副本,说实话,紧扣事实。
与西马其他地方一样,在新山,RM100,000 以下的民事索赔一般由县庭审理,RM100 万以下由推事庭审理,更大金额则由高庭审理。刑事案件按罪行严重程度分配。新山推事庭和县庭位于 Jalan Ayer Molek 的法院大厦。出发前请查看柔佛州法院官方网站。
峇株巴辖设有推事庭和县庭,审理该县大部分刑事控罪及 RM100 万以下的民事索赔。需要高庭审理的案件,例如超过 RM100 万的索赔、离婚、破产或可判死刑的罪行,则转往柔佛的高庭,例如麻坡或新山。第一次出庭通常是提堂,而非审讯。
法院主要视索赔金额而定:RM100 万以下可在推事庭提出,更大金额则在高庭。在哪里提出,一般取决于治疗(诉因)发生地,或医院、医生的所在地。许多严重的医疗疏忽索赔都在高庭提出。你不必住在法院附近也能提出索赔。
吉隆坡大部分案件在 Jalan Duta 的吉隆坡法院大厦审理,大厦内设有高庭、推事庭和县庭。请提早到达,携带身份证和法庭文件,穿着整洁,并预期须经过安检。第一次出庭通常只是简短的提堂或案件管理,而非审讯,但你可能要等几个小时案件才被传召。
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自2020年起,《1964年司法法院法令》第15A条允许高庭、上诉庭和联邦法院以视频连线等远程通讯技术进行民事或刑事程序,下级法院也有类似规定。案件管理常通过 e-Review 在线上进行。审讯和部分刑事阶段通常须亲自出席。由法庭决定。
案件的大部分环节通常可以。马来西亚的辩护律师兼事务律师可代表你提交文件并出席大部分案件管理。宣誓书一般可在马来西亚境外于获授权人士面前签署。除非法庭准许远程作证,你通常须出席审讯。在刑事案件中,被告必须出庭,保释条件也可能限制出行。
马来西亚的法庭程序一般以马来语进行,法庭为公正起见可准许使用英语。如果你或证人用华语、淡米尔语、华人方言或其他语言较自在,法庭传译员可以传译你的证词。请及早提出。其他语言的文件通常须经正式翻译。
你的律师通常是获知聆讯日期最快的来源。司法机构也提供官方网上服务:通过电子法庭服务进行网上档案查询(限民事案件,须购买查询票)、刊登判决理由书的电子判决网站,以及验证法庭文件真伪的 QR 码系统。请务必使用司法机构或政府的官方网站。
带上身份证件、从法院、警方或对方收到的每份文件、与你案件类型相关的主要文件,以及一页纸的事件时间线。不要修改或"整理"证据。把全部事实告诉律师,包括不利的事实:谈话内容是保密的,准确的事实才能带来准确的意见。
县庭和推事庭的上诉由高庭审理,之后可能再上诉至上诉庭。高庭的上诉由上诉庭审理,部分案件可再上诉至联邦法院,但往往须获准许。期限很短:刑事案件一般须在14天内提交上诉通知;从高庭提出的民事上诉一般为一个月。上诉是审查原判决,而不是重新审讯。
如果债务或损失与马来西亚有关,即使对方住在新加坡,你通常仍可在马来西亚法庭起诉。一般需要根据《2012年法庭规则》第11号令,取得法庭许可才能在司法管辖区外送达令状。要真正收回款项,可能还须依照新加坡法律在新加坡采取执行步骤。
请停车、协助伤者、交换资料,并按照《1987年道路交通法令》第52条的规定,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且无论如何在24小时内,到最近的马来西亚警察局报案。同时通知你的保险公司。之后你可能收到交通罚单、刑事控状或在柔佛法庭被提出民事索偿,切勿置之不理。
法庭附设调解是依照司法机构调解执业指示进行的保密会议,由中立的调解员协助双方尝试和解一宗已在法庭进行的案件。是否和解是自愿的,但若法庭指示进行调解,你应出席并以诚意参与。达成的和解可记录为同意判决。
有可能。政府的法律援助局(JBG)根据经济能力审查,在许多民事、伊斯兰法及部分刑事案件中协助符合资格的人:JBG表示,年度经济来源在5万令吉或以下可获全额援助,超过者可获部分援助。被捕或被控人士也可向YBGK或律师公会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若无法以一般方式向被告送达,你可根据《2012年法庭规则》第62号令向法庭申请替代送达令,并以宣誓书证明你曾真诚尝试寻找及送达被告。法庭之后可允许以其他方式送达,例如在最后已知地址张贴文件或在报章刊登广告。
若你收到证人传票(subpoena)或证人传召令,你必须在指定日期出庭并如实作证。在民事案件中,你的主问证据通常是书面证人陈述书,之后会接受交叉盘问。请阅读相关文件,向传召你的一方确认日期,切勿不理会传票,因为法庭可发出逮捕令。
请核对传票或证人传唤令上的法院、法庭和日期,并向传召你的律师确认。新山推事庭及县法院大楼位于 Jalan Ayer Molek。请提早到达,携带身份证或护照,向律师或法庭官员报到,然后安静等候传召。
峇株巴辖设有推事庭、县法院及下级法院注册处。请核对传票或传唤令上的法院和日期,提早到达,并预期在提堂案件处理期间需要等候。若需要华语、方言或淡米尔语翻译员,请提早告诉律师。
位于 Jalan Tuanku Abdul Halim(Jalan Duta)的吉隆坡法院大厦设有高等法院、推事庭和县法院,因此请向传召你的律师确认具体法院和法庭。请提早到达以便安检,携带身份证或护照,并在获准离开前留在律师找得到你的地方。
可以。在新加坡的证人可以到马来西亚亲自出庭作证,法庭也可能准许以视频连线作证。但马来西亚传票一般无法强制身在新加坡的人出庭。若证人不愿自愿前来,可能需要其他程序,例如在境外录取证据,或在刑事案件中通过司法互助。
有时可以。马来西亚法庭可以使用远程通讯技术,包括录取证人证词,但你能否通过视频连线作证由法庭决定,通常须提出有充分理由的申请。若获准许,你必须在私人场所作证,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说实话的责任同样适用。
准备作证是熟悉程序,而不是排练答案。重读你自己的陈述,以及你写过或看过的文件;确认法庭、案件编号、日期和时间;安排请假和交通;了解主问和交叉盘问如何进行。你的证供必须始终是你自己真实的记忆。
在马来西亚民事审讯中,证人陈述书是记录证人证据的书面文件,证人在宣誓确认后,通常即作为其主问证据。它必须真实、基于证人亲身所知,并尽量使用证人自己的话。任何错误都必须在法庭采纳前更正。
作证前,请重看自己的证人陈述书(民事案件),或询问能否查阅自己的警方口供(刑事案件),以及你亲自制作、签署或收到的文件。核对日期、姓名和数字。目的是唤起真实记忆,而不是背剧本。若发现任何错误,应在审讯前告诉律师。
律师可以解释法庭程序、提问方式、可能出示的文件,并请你重看自己的陈述书。律师绝不能告诉你该说什么、暗示答案、排练证供,或要求你更改真实的事实。你的证供必须是你自己诚实的记忆。
穿着整齐端庄,像出席正式办公会议一样。比通知时间提早抵达,一般提早30至60分钟,以便通过安检和找到法庭。携带身份证或护照、传票、陈述书副本(如有)、饮用水,并保持耐心:案件可能延迟或押后。
无视已妥当送达的证人传票或传召令是有风险的。法庭可发出逮捕令把你带上庭,缺席也可能被视为藐视法庭或触犯《刑事法典》。若你真的无法出席,请立即联络传召你的一方;可安排改期,或申请撤销传票。
可以。马来西亚法庭程序一般以马来文进行,法庭为公正起见可准许使用英文;证人可通过法庭翻译员,以自己最熟悉的语言作证。请及早告诉传召你的律师或检控官你需要哪种语言及方言,以便安排翻译员。
上庭前紧张是正常的。可通过事先了解程序、去看看或想象法庭环境、好好睡觉吃饭、提早抵达及缓慢呼吸来减轻。在证人席上,你可以停顿、要求重复问题或要求喝水。紧张并不会令诚实的证人显得不可信。
主问是由传召你的一方提问,以带出你的证供;在民事审讯中通常就是你的证人陈述书。交叉盘问是由对方提问,以检验你的证供,并允许提出诱导性问题。之后是覆问,用以澄清交叉盘问中提到的事项。每个阶段你都必须如实回答。
交叉盘问通常检验你记得多清楚、你的证供是否与先前的陈述和文件一致、你是否处于能看到或听到所述事情的位置,以及你是否有利害关系或偏颇。对方也会向你“提出己方案情”。了解这些目的,有助你仔细聆听并如实回答。
诱导性问题是暗示提问者想要的答案的问题,例如“你先看到红色车子,对吗?”。根据《1950年证据法令》,若对方反对,主问中一般不得提出诱导性问题,但交叉盘问中可以。你绝不必接受不真实的说法;请准确回答。
当对方律师说“我向你提出,你在说谎”时,他们通常是按法庭的期望,向你提出其当事人的案情,让你回应。这并不是裁定。保持冷静,如实回答:“我不同意,我说的是真话。”你可以简短解释。由法官而不是律师决定相信谁。
可以。若你确实不记得或不知道,直说是恰当而诚实的回答,远比乱猜好。但这必须属实:假装不记得以逃避问题是不诚实的,也可能构成作伪证。若某份文件可帮助你回忆,可以提出来。
可以。若你没听清楚、不明白,或问题包含不止一个问题,你可以礼貌地要求重复、解释或拆开。回答自己不明白的问题,容易给出不准确的答案。提问由法官掌控,法官可指示律师把问题问得更清楚。
不能随意看。根据《1950年证据法令》第159至161条,证人可借助在事发当时或其后不久写下的文字唤起记忆,一般须获法庭准许,而对方有权查看该文字并就此盘问。你可以而且应该在回答前看清楚被出示的文件。未经许可,不要带私人笔记上证人席。
覆问是交叉盘问后,由传召你的律师再提问。根据《1950年证据法令》第138条,覆问仅限于解释交叉盘问中提到的事项;新事项须获法庭准许,而对方可就此再作交叉盘问。一般不得提出诱导性问题。覆问是用来澄清,而不是让你重新提供全部证供的第二次机会。
最常见的五个错误是:不说“我不知道”而去猜、与律师争辩、主动提供超出问题的资料、为显得可信而夸大,以及未看文件就回答有关文件的问题。每一项都可能令诚实的证供显得不可靠。请聆听、看清楚,如实回答所问的问题。
对方可就你先前的书面陈述进行交叉盘问(《1950年证据法令》第145条),并以此质疑你的可信度(第155条)。轻微的出入很常见,通常可以解释;重大矛盾则可能降低你证供的分量。正确的回应是诚实解释说法为何不同,并在审讯前更正已知的错误。
简短直接的回答有助法庭,也能减少错误。准确、完整地回答实际被问的问题,然后停下来。长篇大论可能带来错误、扯到传闻或猜测,并掩盖重点。“简短”绝不代表不完整或回避:若简短回答会造成误导,就加上必要的说明使其真实。
若在证人席上感到愤怒,先停一停、呼吸,喝口水再回答。你可以请法官准许短暂休息。愤怒会令你难以仔细聆听和准确回答,反唇相讥也很少有帮助。法官可禁止纯粹意在侮辱或骚扰的问题。保持礼貌,继续如实回答。
会。有些问题无法单以“是”或“不是”准确回答,特别是复合问题或建立在预设上的问题。若一个字的回答会不准确,请礼貌地说明并简短补充:“是,但只有第一次。”提问由法官掌控,覆问也可能让你进一步澄清。
宣誓后作虚假证供,或为法庭捏造证据,是《刑事法典》第191至193条下的罪行,也可能损害原本想帮助的案件。诚实的错误不是伪证。若发现自己说错了,请尽快告诉律师或法庭,以便更正。
藐视法庭是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例如扰乱聆讯、违抗法庭命令或干扰证人。马来西亚法庭有权惩处。证人只要如实回答、遵从法庭指示,并有礼貌地通过法庭提出疑虑,就无须担心。
“敌意证人”是指证词转而不利于传召他的一方的证人。根据《1950年证据法》第154条,法庭可准许该方以交叉盘问的方式发问。这由法庭决定。对证人来说,答案不变:如实讲述你自己的版本。
根据《1950年证据法》第114(g)条,法庭可推定一方本可提出却扣留的证据,若提出将对该方不利。这称为不利推定。它属于法庭的酌情权,并非自动适用,取决于该证人或文件是否重要、是否可获得。
可以。在马来西亚,WhatsApp信息、截图和电邮可以被接纳为证据,通常是作为《1950年证据法》第90A条下由电脑制作的文件。法庭仍须确信它们真实完整。请保留原有手机或账户、导出完整对话,绝不要编辑任何内容。
在马来西亚民事审讯中,文件一般以原件(原始证据)证明,复印件只可在《1950年证据法》规定的情况下使用。为节省时间,法庭通常指示各方准备文件集,常分为:真实性和内容皆同意、只同意真实性,以及有争议的文件。请妥善保管原件。
若你认为翻译员翻错了你的回答,请立即有礼貌地指出,例如“对不起,那不是我说的意思”,并要求重复问题或回答。律师可向法官提出。请用简短的句子回答,绝不要为迁就翻译而改变证词。
证人通常必须回答每个相关问题。《1950年证据法》下的例外包括与律师之间的特权通讯、配偶在婚姻期间的通讯,以及某些官方事务。法庭也会制止不当、猥亵或侮辱性的问题。不能仅因答案可能使自己入罪而拒答,但该答案受到保护。如不确定,请问法官。
一旦开始作证,尤其是在交叉盘问期间,在作证结束前不应与任何人讨论你的证词或案情,一般也包括你自己的律师,除非法庭准许。你可以谈时间、交通等实际事项。绝不要与其他证人讨论证词,也绝不要在网上发布有关案件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