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与实用指南

在马来西亚可以线上出席法庭聆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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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 《1964年司法法院法令》第15A条允许高级法院进行远程程序;下级法院有类似规定。
  • 由法庭决定;远程出席并非自动。
  • 民事案件管理常通过 e-Review 进行。
  • 审讯和部分刑事阶段通常仍须亲自出席。
  • 对待视频聆讯要与实体法庭一样。

新冠疫情期间,马来西亚法院把许多程序移到线上,法律也已修订以长期支持这种做法。对住得远、经常出差或住在新加坡的当事人来说,远程聆讯能带来很大方便。

法律怎么说?

由《2020年司法法院(修订)法令》加入的 《1964年司法法院法令》第15A条,允许联邦法院、上诉庭和高庭通过远程通讯技术(例如实时视频或电视连线或其他电子方式)进行民事或刑事程序。通过修订《1948年下级法院法令》,推事庭和县庭也有类似规定。对儿童及易受伤害证人的保护继续适用。

某场聆讯是否远程进行由法庭决定。你或你的律师可以提出要求,但这并非自动享有的权利。

哪些聆讯常在线上进行?

  • 民事案件的案件管理,常通过司法机构的 e-Review 系统,由律师与法庭以书面交换讯息和指示。
  • 根据宣誓书和书面陈词裁决的中间申请。
  • 根据陈词审理的上诉。
  • 部分刑事案件的提堂,包括从监狱以视频出庭。

哪些阶段通常仍须亲自出席?

  • 证人作证并接受盘问的审讯,不过在法庭准许下,部分证人可远程作证。
  • 许多刑事案件中的宣读控状和答辩。
  • 法庭认为须亲自出席的聆讯。

如何准备视频聆讯?

  1. 事先测试设备、镜头、麦克风和网络连接。
  2. 使用安静、私密的房间,背景简单、光线充足。
  3. 穿着如同上法庭。
  4. 准备好文件,打印出来或放在第二个屏幕上。
  5. 提早加入,在被传召前把麦克风静音。
  6. 不要录音录影。未经授权的录制是不允许的。
  7. 房间内不要有其他人指点你,尤其是在你作证时。

我可以从新加坡作证吗?

若法庭准许且符合法律要求,或许可以。参阅新加坡居民。

何时应咨询律师

如果你住得离法院很远、身在国外,或因健康或行动不便难以出席。欢迎联络我们;每宗案件都取决于其具体事实。

常见问题

我可以要求线上聆讯吗?

你的律师可以提出申请或向法庭要求。法庭会考虑聆讯类型及对各方是否公平。

法院使用什么平台?

法庭会通知各方所用的平台和链接。请遵从法庭的指示。

如果网络断线呢?

尽快通过律师告知法庭。法庭可能押后或重新连线。

线上聆讯是公开的吗?

公开审判原则仍然适用,但须遵从法庭的指示。

我也可以在线上提交文件吗?

律师通过司法机构的电子提交系统提交大部分法庭文件。参阅查询案件状态。

资料来源与事实核查

本文的法律要点已对照以下第一手资料核查。法律可能修改;本文仅为一般资讯,并非法律意见。

  1. 《1964年司法法令》(第91号法令),总检察署马来西亚法律
  2. 《1948年下级法院法令》(第92号法令),总检察署马来西亚法律
  3. 司法机构电子提交系统(EFS),马来西亚联邦法院总注册官办公室
  4. 马来西亚联邦法院总注册官办公室(司法机构网站)

事实核查日期:202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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