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与追债

当纠纷无法和解时,民事诉讼是通过法院维护您权利的途径,例如欠债不还、违约、产业纠纷或疏忽索偿。大多数索偿须在《1953年时效法令》规定的六年内提出,而许多案件在律师信或调解阶段即可解决。我们先为您制定合适策略,再于推事庭、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及上诉阶段代表您。

我们处理的纠纷

  • 合约:违约、终止、强制履行、赔偿
  • 追债:律师信、简易判决、执行、破产及清盘
  • 侵权:疏忽、滋扰、非法侵入、失实陈述
  • 商业:股东及合资纠纷
  • 产业:私人防务告示(caveat)及买卖纠纷
  • 分期付款:车辆收回

民事案件的一般流程

  1. 起诉前:律师信、谈判或调解,并检查时效。
  2. 入禀:传票连同索偿书,或原诉传票。
  3. 诉状:答辩书、反索偿、答复。
  4. 中间申请:简易判决(第14号令)、撤销、文件披露、禁令。
  5. 审讯与判决,必要时执行判决。

常见问题

应该先发律师信吗?

通常是合理的第一步,许多案件在此阶段解决。但若对方可能转移资产,直接入禀或较合适。

民事索偿时效多长?

大多数合约及侵权索偿为六年。

所有民事纠纷都会上庭审讯吗?

不会。许多案件通过谈判或法庭调解解决。

各地民事诉讼与追债

我们处理民事诉讼与追债案件的各城市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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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用中文、英语或马来语与我们沟通。在我们确认可以代表您之前,请勿发送机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