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法与离婚

马来西亚非穆斯林的离婚受《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与离婚)法令》管辖,由高等法院审理。若双方同意,联名呈请最为简便;若不同意,一方可在经过婚姻调解委员会后提出单方呈请。一般而言,结婚未满两年不能申请离婚。穆斯林离婚由伊斯兰法庭处理,我们可与伊斯兰法律师合作。

两种离婚方式

  • 联名呈请(第52条):双方同意婚姻已破裂,并就各项条件达成协议。
  • 单方呈请(第53条):一方提出,并证明婚姻已无可挽回地破裂,例如通奸、不合理行为、遗弃两年或分居两年。

子女

子女福利是首要考量(第88条)。抚养权、照顾与控制权及探视权的命令,日后情况改变时可申请更改。

赡养费与财产

  • 前妻及子女可申请赡养费;命令可更改及执行。
  • 根据第76条,法院会分配婚姻期间取得的婚姻财产,包括住家及公积金储蓄。

常见问题

结婚未满两年可以离婚吗?

一般不行,除非法院因特殊困难而批准。

离婚需要多久?

无争议的联名呈请可能需数个月;有争议的案件可能需一年或更久。

公积金(EPF)算婚姻财产吗?

可以。在 Teo Chee Cheong v Chiam Siew Moi(2025)一案,法院将公积金储蓄视为婚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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