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使用与我注册商标近似的品牌名称,这算侵权吗?
若有人在贸易过程中未经同意,把相同标志用于相同商品或服务,或把相同或近似标志用于类似商品或服务、而可能令公众混淆,即侵犯注册商标(《2019年商标法令》第54条)。收集使用及混淆的证据,确认您的注册涵盖相关商品,并尽快行动。
当有人借用您的品牌、出售假货或抄袭您的作品时,法律提供法院救济,包括禁令、赔偿、交出侵权物品,以及扣留假货进口的命令。我们只处理争议性事务,代表品牌持有人,也代表被指侵权的企业。我们不处理商标申请或注册工作。
注册商标赋予持有人对任何侵权者提起法院诉讼的权利(《2019年商标法令》第56条)。侵权包括未经同意、在贸易过程中使用:
法院可颁发禁令、判给赔偿或命令交出利润账目,也可命令消除侵权标志,以及交出或处置侵权商品(第56条及第58至60条)。某些行为不构成侵权,例如某些出于善意的描述性使用(第55条)。参阅近似商标与侵权。
对未注册的名称、标志或包装外观拥有商誉(goodwill)的企业,如果竞争对手的虚假陈述已经或可能损害该商誉,仍可以假冒(passing off)起诉。《商标法令》保留了假冒法下的权利:例如,若某商标的使用会受该法律禁止,注册官必须拒绝注册(第24(4)条)。商誉证据,例如销售、广告及顾客混淆的情况,至关重要。参阅未注册品牌的假冒诉讼。
伪造注册商标,以及出售带有虚假使用商标的商品,均属罪行(第99至102条),由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KPDN)执法人员调查。注册持有人也可向注册官申请,在边境扣留预计进口的侵权商品(第82条起)。这些途径可与民事诉讼同时进行。参阅网购平台上的假货及边境措施。
若注册商标在马来西亚连续三年没有真正使用、又无正当理由,法院可撤销该注册(第46条);若注册违反拒绝注册的理由,包括存在在先商标或在先权利,法院可宣布该注册无效(第47条)。驰名商标不论是否在本地注册,都享有特别保护(第76条)。参阅因不使用而撤销及恶意注册。
符合条件的作品,例如照片、文字内容、设计和软件,自动享有版权。未经版权人许可复制或处理作品,可能构成侵权(《1987年版权法令》第36条),版权人可申请禁令、赔偿或利润账目(第37条)。该法令也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所存放的内容设定通知程序(第43H及43I条),并规定合理使用(fair dealing)例外,例如用于研究、批评、评论或新闻报道(第13(2)(a)条)。参阅版权侵权索偿。
若侵权仍在持续,法院可在审讯前颁发临时禁令(《1950年特定济助法令》第51条;《2012年法院规则》第29号命令)。申请必须及时提出并全面披露,申请人通常须承诺,若禁令日后被认定不当,将赔偿对方损失。参阅紧急禁止侵权。
指控侵权的律师信必须谨慎、按时回复。毫无理据地威胁提起商标侵权诉讼,本身就可能让收信人有权索偿(《2019年商标法令》第61条)。参阅如何回应侵权律师信。
《2019年商标法令》(第815号法令)及《1987年版权法令》(第332号法令),马来西亚总检察署法律网(lom.agc.gov.my);《1950年特定济助法令》(第137号法令);《2012年法院规则》;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MyIPO);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KPDN)。本页仅为一般资讯,并非法律意见。
没有注册,就不能根据《商标法令》提起侵权诉讼;但如果能证明商誉、虚假陈述及损害,可能可以假冒(passing off)起诉。
视案件而定:禁令、赔偿或利润账目、消除侵权标志,以及交出或处置侵权商品。
不办理。我们只处理纠纷:侵权及假冒诉讼、假货执法、撤销及无效程序、版权索偿,以及就侵权指控进行抗辩。
越快越好。拖延会削弱紧急禁令申请,也让更多侵权商品或内容流传。
会。若注册商标在马来西亚连续三年没有真正使用、又无正当理由,法院可应受影响一方的申请撤销该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