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
- 核查商标是否已注册、涵盖哪些商品、是否仍然有效。
- 比较标志、商品及混淆的可能性。
- 考虑第55条例外、在先使用、不使用及无效。
- 无理的威胁可能让您依第61条索偿。
- 在期限前书面回复;签署任何文件前先咨询。
另一家公司的律师来信:停止使用您的品牌名称、销毁库存、支付赔偿,并在七天内签署承诺书。这令人紧张,但谨慎回应可以保障您的立场。
第一步:看清对方实际指控什么
记下发信人、所依据的商标(及注册号码)、据称涵盖的商品或服务、您被指做了什么、对方的要求及期限。保留显示收信日期的信封或电邮标头。
第二步:核查注册
根据《2019年商标法令》提出侵权诉讼,必须有注册商标(第56条)。通过 MyIPO 的记录核查注册资料及状态:持有人、类别、所列商品或服务,以及注册是否仍然有效。注册有效期十年,须续期(第39条)。
若该商标没有注册,对方可能改以假冒(passing off)为依据,这需要证明商誉;参阅假冒诉讼。
第三步:比较标志与商品
第54条下是否侵权,取决于您的标志与对方的是否相同或近似、您的商品或服务是否相同或类似,以及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否存在混淆的可能。如实检视您如何使用标志、在哪里销售、顾客是谁。
第四步:考虑例外与挑战
- 第55条例外:例如善意使用自己的姓名或商号,或善意的描述性使用。
- 在先使用:如果您在对方注册之前就已使用自己的标志,这段历史很重要。
- 不使用或无效:连续三年无正当理由不使用的注册可能被撤销(第46条),违反拒绝注册理由的注册可被宣布无效(第4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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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了解无理威胁
第61条规定,因商标侵权诉讼威胁而受影响的人,可申请宣告该威胁属无理、申请禁令禁止继续威胁,并就所受损失索取赔偿。威胁者可证明所指行为确实构成侵权来抗辩,但若该注册无效或可被撤销,受威胁一方仍可胜诉。
此条不涵盖以下威胁:把商标贴在商品或包装上、进口此类商品,或以该商标提供服务;单纯通知商标已注册也不算威胁(第61(1)及61(5)条)。一封信是否构成可起诉的威胁,取决于其措辞。
第六步:按时书面回复
回复可以附理由否认侵权、要求提供注册资料及证据、在不承认责任的前提下提出修改方案,或保留就无理威胁追究的权利。未经咨询,不要签署承诺书或承认责任;承诺书是可以被强制执行的。
例子
新山一家出售"Lumi"蜡烛的网店,收到"Lumee"持有人的律师信,该商标注册用于化妆品。网店核查注册后发现蜡烛并不在所列商品之内,并保存了自2021年起自己使用的记录,于是回信否认侵权,同时要求对方说明诉讼依据。
常见错误
- 置之不理,直到收到传票。
- 没有细读就签署对方的承诺书。
- 立场未明就销毁库存。
- 以辱骂或公开发文回应。
何时应咨询律师
一收到信就应咨询,尤其是对方要求签署承诺书或付款时。请参阅知识产权与商标纠纷,或联系我们。
常见问题
收到律师信等于被起诉吗?
不是。法院诉讼以传票或其他起诉文件开始。律师信是警告,但草率的回应可能影响日后的案件。参阅收到传票怎么办。
回复期间我可以继续销售吗?
这取决于对方诉讼的强弱,以及赔偿不断累积的风险。请尽快寻求意见。
如果信是竞争对手直接发来,而不是律师呢?
同样的核查适用。威胁可以来自任何人,第61条仍可能适用。
资料来源与事实核查
本文的法律要点已对照以下第一手资料核查。法律可能修改;本文仅为一般资讯,并非法律意见。
- 《2019年商标法令》(第815号法令),马来西亚总检察署法律网
- 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MyIPO)官方网站
- 《2012年法庭规则》(P.U.(A) 205/2012),马来西亚律师公会刊载文本,包括第12、13、18、19及93号令
事实核查日期:2026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