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
- 假冒保护未注册名称、标志及外观的商誉。
- 您必须证明商誉、虚假陈述及损害。
- 商誉及混淆的证据是关键。
- 救济包括禁令、赔偿或利润,以及交出侵权物品。
- 尽快行动,特别是打算申请紧急禁令时。
许多小企业多年来经营却从未注册名称。当竞争对手开始使用令人混淆的近似名称时,问题就在于法律是否保护一个从未注册的品牌。
什么是假冒(passing off)?
假冒是普通法下的诉讼。它禁止一名商人把自己的商品或服务包装成与另一名商人的生意有关。它保护的是商誉(goodwill),也就是吸引顾客的力量,而不是名称本身。
《2019年商标法令》并没有取代它。例如,若某标志在马来西亚的使用可受保护未注册商标的法律禁止,"包括假冒法",注册官必须拒绝注册(第24(4)条)。
我需要证明什么?
法院通常要求三个要素:
- 商誉:马来西亚的顾客把该名称、标志、包装或外观与您的生意联系在一起。
- 虚假陈述:对方的行为可能令公众相信其商品或服务属于您或与您有关。无须证明对方有意欺骗。
- 损害:您已经或可能蒙受损失,例如生意被抢走、声誉受损,或失去对品牌的控制。
这与商标侵权有何不同?
若商标已注册,持有人可依赖注册及第54条的标准。在假冒诉讼中,您必须用证据证明自己的商誉,而且诉讼只限于商誉所在的范围。假冒也可保护注册未必涵盖的东西,例如店面或产品的整体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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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证据有帮助?
- 显示经营多久、在何处经营的销售记录和发票。
- 广告、社交媒体粉丝、媒体报道及奖项。
- 不同时期的招牌、包装及产品外观照片。
- 顾客把两家生意弄混的例子:下错订单、查询、评价放错地方。
- 对方商品的有日期截图及测试购买记录。
法院可以作出什么命令?
常见救济包括禁止误导性使用的禁令、赔偿或利润账目,以及交出或销毁侵权物料的命令。若损害紧迫,可申请临时禁令;参阅紧急禁令。
我现在是否也应注册商标?
注册是向 MyIPO 办理的另一项行政程序,并不能解决纠纷。我们处理的是纠纷本身。若对方已经注册了令人混淆的近似商标,您或许可以在法院挑战该注册;参阅恶意注册。
例子
一家家庭餐馆在峇株巴辖以"Mak Teh Corner"为名经营了十二年。镇上新开一家店,叫"Mak Teh's Corner",颜色也相似。老顾客纷纷询问是不是新分店。餐馆保存了这些讯息、旧菜单和媒体报道,并提出假冒诉讼。
常见错误
- 以为没有注册就没有任何保护。
- 没有记录名称何时开始使用的有日期资料。
- 拖到对方生意已经站稳脚跟才行动。
- 在网上发文指控,而不是发出正式律师信。
何时应咨询律师
当顾客被误导,或竞争对手抄袭了您的名称或外观时,应咨询律师。请参阅知识产权与商标纠纷,或联系我们。
常见问题
我需要证明对方是故意抄袭吗?
不需要。不必证明意图,但故意抄袭的证据可以加强诉讼。
外国企业可以在马来西亚以假冒起诉吗?
一般须证明在马来西亚顾客中拥有商誉。驰名的外国商标也可能受《2019年商标法令》第76条保护。
假冒可以保护包装或店面设计吗?
可以,前提是顾客认得该外观代表您的生意,而对方的近似外观可能误导他们。
资料来源与事实核查
本文的法律要点已对照以下第一手资料核查。法律可能修改;本文仅为一般资讯,并非法律意见。
- 《2019年商标法令》(第815号法令),马来西亚总检察署法律网
- 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MyIPO)官方网站
- 《2012年法庭规则》(P.U.(A) 205/2012),马来西亚律师公会刊载文本,包括第12、13、18、19及93号令
事实核查日期:2026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