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
- 临时禁令根据第29号命令连同宣誓书申请。
- 单方面命令21天后失效,须在七天内送达。
- 法院衡量严肃问题、便利权衡及赔偿是否足够。
- 假货案件可申请扣押令。
- 迅速行动并全面披露。
当竞争对手下周就要以您的品牌推出产品,或仿冒品正大量涌入市场时,等到审讯已经来不及。临时禁令可以在案件判决前维持现状。
什么是临时禁令?
这是禁止被告在审讯或进一步命令之前做某些事(例如使用某商标或出售复制品)的临时命令。《1950年特定救济法令》规定了临时禁令(第51条),程序则载于《2012年法庭规则》第29号命令。
如何申请?
- 以申请通知书连同宣誓书提出(第29号命令第1(2)条规则)。
- 紧急情况下可单方面申请,无需通知对方。宣誓书必须清楚说明诉讼事实、为何需要禁令、为何没有通知对方、被告可能提出的答辩,以及任何可能令法院拒绝批准的事实(第1(2A)条规则)。
- 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可在传票发出前申请,而之后通常须在两天内发出传票(第1(3)条规则)。
单方面命令的时限
- 单方面临时禁令若未提早撤销或作废,21天后自动失效(第1(2B)条规则)。
- 必须在七天内送达,法院会在14天内排定双方出席的聆讯(第1(2BA)条规则)。
对自己的情况有疑问? WhatsApp 咨询
法院考虑什么?
马来西亚法院一般会考虑:是否存在有待审讯的严肃问题、便利权衡倾向哪一方,以及金钱赔偿对任何一方是否足够。在知识产权案件中,相关因素包括:
- 显著性或声誉受损,难以用金钱弥补;
- 被告已经营多久;
- 您得知侵权后是否拖延;以及
- 若禁令日后被证明不当,您是否有能力履行损害赔偿承诺。
知识产权案件的特别命令
- 扣押:涉及假冒商标时,法院可在临时申请中命令扣押可疑侵权商品及提供文件(《2019年商标法令》第56(4)条)。
- 保全:法院可命令扣留、保管、保全或检查作为案件标的的财产(第29号命令第2条规则)。
- 披露:在适当案件中,可申请命令查明供应商或顾客。
证据
- 权利证明:注册,或商誉及版权拥有权的证据。
- 有日期的侵权证据,包括测试购买。
- 损害及紧急性的证据。
- 全面坦诚地披露对您不利的事实,单方面申请尤其如此。
例子
雪兰莪一家饮料公司得知,竞争对手将在十天后的商展推出名称容易混淆的饮料。公司发出传票并提出紧急申请,取得单方面禁令并于次日送达,法院在两周内排定双方出席的聆讯。
常见错误
- 拖了几个月才申请。
- 在单方面申请中隐瞒不利事实。
- 没有按时送达命令。
- 低估损害赔偿承诺的分量。
何时应咨询律师
一旦得知侵权即将开始或正在扩散,就应立即咨询。请参阅知识产权与商标纠纷,或联系我们。
常见问题
没有注册商标也能取得禁令吗?
可以,只要您有证据充分的假冒或版权诉讼。
如果法院对我颁发禁令呢?
严格遵守,并就申请撤销或更改禁令寻求意见。违反禁令可能引来藐视法庭程序。
临时禁令有效多久?
直至审讯或进一步命令为止;单方面命令则在21天后失效,除非获延长或被取代。
资料来源与事实核查
本文的法律要点已对照以下第一手资料核查。法律可能修改;本文仅为一般资讯,并非法律意见。
- 《2019年商标法令》(第815号法令),马来西亚总检察署法律网
- 《1987年版权法令》(第332号法令),马来西亚总检察署法律网
- 《1950年特定济助法令》(第137号法令),总检察署马来西亚法律
- 《2012年法庭规则》(P.U.(A) 205/2012),马来西亚律师公会刊载文本,包括第12、13、18、19及93号令
事实核查日期:2026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