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纠纷

董事损害了公司却不肯起诉,我可以在马来西亚提出衍生诉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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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 股东、某些前股东及董事可以是投诉人。
  • 申请许可前须给予30天通知。
  • 标准是善意及公司最佳利益。
  • 获准后30天内提起诉讼。
  • 法院可命令公司承担合理费用。

当董事挪用公司的钱或商机时,受害的通常是公司,而非个别股东。一般而言只有公司才能起诉。但如果正是这些董事控制着董事会,公司就不会起诉自己。衍生诉讼正是为解决这个问题而设。

谁可以提出?

第345条下的"投诉人"指:

  • 公司的股东,或有权登记为股东的人;
  • 前股东,若申请涉及其不再是股东的情况;
  • 公司的任何董事;或
  • 在有限情况下的公司注册官。

普通法下提出此类诉讼的权利已被废除(第347(3)条),因此必须遵循法定途径。

步骤

  1. 通知:给董事30天书面通知,说明您有意申请许可(第348(2)条)。
  2. 申请许可:向法院申请,无需登记出庭(第348(1)条)。
  3. 标准:法院会考虑您是否出于善意,以及表面上批准许可是否符合公司最佳利益(第348(4)条)。
  4. 提起诉讼:获准后须在30天内以公司名义提起诉讼(第348(3)及347(2)条)。

追认并不能终止诉讼

即使股东追认或批准被投诉的行为,也不妨碍在法院许可下进行诉讼,诉讼也不会单因此被搁置或驳回,但法院可加以考虑(第349条)。

有帮助的法院命令

批准许可时,法院可(第350条):

  • 授权投诉人或其他人主导诉讼;
  • 作出指示;
  • 命令任何人提供资料,并允许查阅公司账簿;
  • 要求公司支付投诉人合理的法律费用及开支;以及
  • 就诉讼费作出命令,包括弥偿。

和解或撤诉须获法院许可(第348(5)条)。

衍生诉讼还是欺压诉讼?

衍生诉讼是为公司追讨其所受的损失,例如董事违反第213条的职责,或违反第218条不当使用职位;参阅业务被转移。欺压呈请则保护您作为股东的利益;参阅欺压。有些案件两者兼有。

例子

巴生一家家具公司持股20%的股东发现,董事经理一直把公司的钱付给他自己的贸易公司。董事会拒绝采取行动。她给予30天通知,附上付款证据申请许可,并获得许可及公司须承担诉讼合理费用的命令。

常见错误

  • 公司受损,却以个人名义起诉。
  • 跳过30天通知。
  • 获准后错过30天期限。
  • 未经法院许可私下和解。

何时应咨询律师

当掌控公司的人拒绝追究公司所受的损害时。请参阅民事诉讼,或联系我们。

常见问题

追回的款项归我吗?

不是。衍生诉讼是为公司提出的,追回的金钱或财产归公司所有。

董事可以提出吗?

可以。根据第345条,董事属于投诉人。

如果公司已在清盘呢?

公司的诉讼通常由清盘人主导。请就您个案的情况寻求意见。

资料来源与事实核查

本文的法律要点已对照以下第一手资料核查。法律可能修改;本文仅为一般资讯,并非法律意见。

  1. 《2016年公司法令》(第777号法令),总检察署马来西亚法律
  2. 《2012年法庭规则》(P.U.(A) 205/2012),马来西亚律师公会刊载文本,包括第12、13、18、19及93号令

事实核查日期:202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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