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
- 手术室清点程序就是为了防止物品遗留。
- 若在妥善照护下通常不会发生,法院可推定有疏忽。
- 你仍须证明所造成的伤害。
- 主刀医生、手术室人员和医院都可能要负责。
- 保存遗留物和清点单;索赔有严格时效。
发现手术纱布、器械或设备遗留在体内,令人非常担忧。这往往解释了几个月来的疼痛、感染或原因不明的症状。本文说明马来西亚如何处理这类案件。
为什么体内遗留物被严肃看待?
手术室有清点程序:纱布、缝针和器械在手术前、中、后都要清点并记录。这些核对正是为了防止物品遗留体内。若日后在病人体内发现遗留物,说明核对环节在某处出了差错。
我还需要证明疏忽吗?
需要,但事实可能对你非常有利。马来西亚法院承认"事实自证"(res ipsa loquitur)原则:若某事件在没有疏忽的情况下通常不会发生,而且事情在被告控制之下,除非被告作出令人满意的解释,法院可推定有疏忽。体内遗留物是典型例子,但每宗案件仍视事实而定。
你还必须证明遗留物造成的伤害:额外手术、感染、疼痛、无法工作等。
谁要负责?
可能由多方共同负责:
- 主刀医生:主导手术,应确保所有物品都已清点;
- 手术室护士:通常负责清点和记录;
- 医院:聘用护理人员并制定手术室程序。医院可能须为雇员承担转承责任,私立医院在某些情况下也负有不可转委的义务。参阅 Dr Kok Choong Seng 案及我们关于不可转委义务的指南。
被告之间有时互相推卸责任,那是他们之间的事;你的任务是证明伤害源于他们须负责的照护失误。
应收集哪些证据?
- 手术记录和手术室记录,包括纱布及器械清点单;
- 麻醉记录表(记录了时间);
- 发现遗留物的影像;
- 取出遗留物的手术记录,以及遗留物本身(若由医院保存,要求妥善保存);
- 并发症、感染和后续治疗记录;
- 账单、收据及缺勤证明。
请尽快申请这些文件。参阅如何索取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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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获得哪些赔偿?
若责任成立,赔偿可包括痛苦与折磨、后续手术和治疗费用、收入损失及其他获证实的损失。若医院在事后的处理欠妥,有时会主张加重赔偿;我们关于加重赔偿的指南讨论了相关法律的发展。结果取决于证据。
现在应该怎么做?
- 接受你需要的治疗。
- 以书面要求医院保存遗留物及所有手术室记录。
- 申请完整的病历副本。
- 写下自第一次手术以来的症状时间表。
- 签署任何和解或免责文件前,先寻求意见。
何时应咨询律师
一旦确认有遗留物,尤其需要再次手术或医院提出快速和解时,应立即咨询律师。及早采取措施保存证据可能很重要。欢迎联络我们讨论你的情况。
常见问题
什么是"事实自证"?
这是一项原则:若某事件在没有疏忽时通常不会发生,且事情在被告控制之下,法院可根据情况推定有疏忽。
医院已经道歉,是否代表承认责任?
不一定。道歉值得肯定,但不等于承认责任。签署任何文件前请先寻求意见。
遗留物没有引起症状,还能索赔吗?
索赔取决于伤害。若取出遗留物需要再次手术,或造成困扰或其他损失,可能就有关系。请就你的具体情况寻求意见。
取出的遗留物应该保留吗?
要求医院妥善保存并记录保管链,它可能是重要证据。
有期限吗?
有。索赔有严格时效,应尽早寻求意见。
资料来源与事实核查
本文的法律要点已对照以下第一手资料核查。法律可能修改;本文仅为一般资讯,并非法律意见。
- Dr Kok Choong Seng & Anor v Soo Cheng Lin [2018] 1 MLJ 685(联邦法院) (已汇报判决)
- Zulhasnimar bt Hasan Basri & Anor v Dr Kuppu Velumani P & Ors [2017] 5 MLJ 438(联邦法院) (已汇报判决)
- 马来西亚总检察署 Laws of Malaysia Online(法令官方文本)
事实核查日期:2026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