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
- 已妥当送达的证人传票或传召令是法庭命令。
- 缺席可能导致逮捕令、藐视法庭程序或《刑事法典》罪行。
- 若无法出席,请立即联络传召你的一方并提供证明。
- 法庭可撤销具压迫性或不当的传票。
- 出庭时,你的责任是提供真实证供。
证人传票或传召令是法庭命令,不是邀请。我们关于被传召作证的文章解释了你出庭的责任。本文专注一个问题:如果你不去会怎样,以及在确实难以出席时应该怎么做。
什么是证人传票?
- 在民事案件中,传票(subpoena)根据《2012年法庭规则》第38号令发出,可要求你作证、出示文件,或两者兼有。
- 在刑事案件中,《刑事诉讼法典》允许法庭向证人发出传召令,在某些情况下也可发出逮捕令。
一旦妥当送达,除非法庭免除,你在法律上必须于指定日期到指定法庭出席。
如果我干脆不去,会发生什么?
带你上庭的逮捕令
若已收到传票的证人无合理理由缺席,法庭可发出逮捕令,由警方把你带到法庭。这在刑事案件中较常见,但民事案件也可能发生。
藐视法庭
违抗法庭命令(包括传票)可被视为藐视法庭处理,惩罚可包括罚款或监禁,由法庭酌情决定。
可能触犯刑事罪行
《刑事法典》订有罪行,针对在公务员命令依法要求出席时故意不出席的人。是否适用视事实而定。
讼费与延误
你的缺席可能导致案件押后。在民事案件中,法庭可考虑由谁承担浪费的讼费。
这些都是法庭视事实而作的决定。并非每次缺席都会导致逮捕令;及时说明的真正紧急情况,与蓄意逃避的处理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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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我真的无法出席,该怎么办?
- 立即联络传召你的一方:传票上列明的律师,或检控官。诚实说明原因。
- 提供原因的证明:例如病假单、在收到传票前已订的机票,或医院预约。
- 询问能否改期,或能否以其他方式录取证供。部分法庭在适当案件中允许远程聆讯;请参阅我们关于线上法庭聆讯的文章。
- 考虑申请撤销传票,若传票具压迫性,例如你根本不知道任何相关事实,或被要求出示的文件享有特权。这是向法庭提出的申请,通常经由律师办理。
- 书面记录你何时通知了谁、说了什么。
不要以为发一则讯息就够了。在法庭免除你之前,传票依然有效。
需要准备什么?
- 传票本身,含案件编号、法庭及日期。
- 证明你无法出席的文件。
- 你可出席的其他日期。
- 开销问题:在民事案件中,交通费(conduct money)通常随传票一并提供。若没有,可询问。
常见错误
- 因为“不想卷入”而无视传票。
- 只通知对方,而非传召你的一方。
- 只发 WhatsApp 讯息,却没有确认你已获免除。
- 因害怕自己的证供而不出庭:若担心证供会令自己入罪,应寻求法律意见,而不是避而不见。
- 出庭后未经许可提早离开。
例子
陈先生收到新山一宗民事审讯的传票,但当天他需陪父亲动手术。他当天就致电传票上列明的律师,并发送医院信函。律师通知法庭后,他的作证时间获重新安排。若他干脆缺席,就可能面对逮捕令。
何时应咨询律师
若你想撤销传票、被要求出示病历等机密文件、担心证供会令你承担法律责任,或逮捕令已经发出,请寻求法律意见。欢迎联系我们;每宗案件都取决于其事实。
常见问题
我与纠纷无关,可以拒绝吗?
不可以。证人往往不是当事人。若你确实不知道任何相关事实,可向传召你的一方提出,或申请撤销传票。
律师打电话来,等于传票吗?
不等于。非正式请求不是法庭命令,但最好回复,因为传票可能随后发出。
当天我在国外怎么办?
尽早通知传召你的一方。法庭可能考虑其他安排;切勿干脆不出席。
我会在家里被捕吗?
逮捕令可由警方执行。及时联络法庭或相关一方是避免这种情况的最好方法。
雇主可以阻止我出庭吗?
法庭命令一般优先。把传票给雇主看,如有需要可请律师出信。
资料来源与事实核查
本文的法律要点已对照以下第一手资料核查。法律可能修改;本文仅为一般资讯,并非法律意见。
- 《2012年法庭规则》(P.U.(A) 205/2012),马来西亚律师公会刊载文本,包括第12、13、18、19及93号令
- 《刑事诉讼法典》(第593号法令),包括第112、173及257条,总检察署马来西亚法律网
- 《刑事法典》(第574号法令),总检察署马来西亚法律
- 马来西亚联邦法院总注册官办公室(司法机构网站)
事实核查日期:2026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