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
- 警方可要求知悉案情的人到场录口供(《刑事诉讼法典》第111条)。
- 你必须如实回答,但不必回答可能令自己入罪的问题(第112条)。
- 弄清楚自己是证人还是嫌疑人,并先寻求意见。
- 签名前阅读并更正口供。
许多人会接到电话或书面通知,要他们到警局"录口供"。原因可能是车祸、生意纠纷、网上帖文或严重罪行。无论原因为何,口供都可能成为重要证据,值得事先准备。
《刑事诉讼法典》第111和112条是什么?
- 第111条允许调查罪行的警官以书面命令,要求任何看来知悉案情的人到场。
- 第112条允许该警官口头询问此人并记录其陈述。此人必须如实回答,但不必回答可能令其面临刑事控罪、刑罚或没收的问题。
- 口供以书面记录,向此人读回,如有需要加以更正,然后签名。
不理会合法的书面传召命令可能带来法律后果,所以不要干脆不去。如果日期实在不行,请联络调查官另约日期。
我是证人还是嫌疑人?
礼貌地询问警官。这很重要:
- 证人:你提供所见所知的资料,仍然受到不自证其罪的保护。
- 嫌疑人:你可能面临被捕或被控的风险。到场前先寻求法律意见。
调查期间你的身份可能改变,所以即使被告知"只是证人",也要谨慎。
对自己的情况有疑问? WhatsApp 咨询
应该如何准备?
- 取得资料:调查文件或报案号码、警官姓名、警局名称及所调查的罪行。
- 到场前先咨询律师,尤其是你可能是嫌疑人时。
- 整理文件:与案件相关、且律师同意你带去的文件,如合约、信息或收据。
- 为律师写一份私人时间线,帮助你回忆日期和事件。
- 携带身份证,准时到达。
律师可以陪我去吗?
你可以要求律师陪同。录取证人口供时律师能否在场,一般由警方酌情决定。即使律师不能在场,也可以事前给你意见,事后随时协助。如果你被捕,根据《刑事诉讼法典》第28A条,你有权咨询律师(参阅被捕时的权利)。
录口供时
- 如实回答,只说你知道的。不要猜测;如属实,就说"我不记得"或"我不知道"。
- 你可以拒绝回答可能令自己入罪的问题,冷静地表明即可。
- 有需要时要求休息。
- 签名前读完整份口供。 要求更正任何不准确或不完整之处。不要在没读过的页面上签名。
- 记下到达和离开的时间。
常见错误: 不知道自己是否嫌疑人就前往、主动提供猜测、不看就签名、录口供前删除信息(这本身可能构成另一项罪行),以及与其他证人讨论自己的口供。
何时应咨询律师
到场之前,只要你有可能是嫌疑人,或事情涉及你的生意、工作或严重指控,就应咨询律师。欢迎联络我们;每宗案件都取决于其具体事实。
常见问题
我可以拒绝到场吗?
不要不理会书面传召。如时间不便,与警官另约日期。如有疑虑,请寻求意见。
可以改为提交书面陈述吗?
根据第112条,口供由警方记录。律师在给你意见后,也可能代你致函说明你的立场。
我会得到口供副本吗?
做法不一。可向警官询问,并在结束后立即自己做笔记。
我会在警局被捕吗?
如果警方有理由,有此可能。这正是你若可能是嫌疑人,就应在到场前寻求意见的原因之一。
口供会被用来对付我吗?
口供可能在日后的程序中以法律允许的方式使用。请把它当作证据,务必准确。
资料来源与事实核查
本文的法律要点已对照以下第一手资料核查。法律可能修改;本文仅为一般资讯,并非法律意见。
事实核查日期:2026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