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律

在马来西亚被警察逮捕时,我有什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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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 你必须获告知逮捕理由。
  • 在问话前,你可以联络亲友并咨询律师,仅有有限的例外。
  • 你必须在24小时内见县庭法官;更长时间的扣留须有扣留令。
  • 你可以拒绝回答会令自己入罪的问题;签名前核对口供。

被捕令人害怕,无论发生在你本人还是家人身上。了解基本权利能帮助你保持冷静,避免犯下难以挽回的错误。本文是浅白的概述,具体情况视罪行和实际情形而定。

警方必须告诉我什么?

根据《刑事诉讼法典》第28A条,被捕者必须尽快获告知逮捕理由。《联邦宪法》第5(3)条也有相同规定,并赋予你咨询自己所选律师并由其辩护的权利。

我可以联络家人和律师吗?

可以。在问话前,警方必须允许你联络一位亲属或朋友告知你的下落,以及联络并咨询你所选的律师,并须为此提供合理的便利。

在有限的情况下,例如警方合理相信联络会导致证据被销毁或同谋逃脱,高级警官可以延后这些权利。这是例外,而非常规。

如果你请不起律师,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和法律援助局可为部分被捕者和被告提供协助。

警方可以扣留我多久?

你必须在被捕后 24小时内 被带到县庭法官面前,不包括从逮捕地点前往法院所需的路程时间(《联邦宪法》第5(4)条;《刑事诉讼法典》第28条)。若调查尚未完成,警方必须根据《刑事诉讼法典》第117条向县庭法官申请扣留令:

  • 可判监禁少于14年的罪行:首次申请最多4天,再次申请最多3天。
  • 可判死刑或监禁14年或以上的罪行:每次申请最多7天。

律师可以出席扣留令聆讯,反对扣留或争取较短的期限。参阅扣留令。

我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

  1. 保持冷静、有礼。 即使你认为逮捕有误,也不要反抗或争吵。
  2. 被询问时提供身份资料。
  3. 要求见律师,并要求联络家人。
  4. 谨慎录口供。 根据《刑事诉讼法典》第112条,你必须如实回答问题,但可以拒绝回答会令你面临刑事控罪的问题。参阅警方口供。
  5. 先看清楚再签名。 签名前核对口供是否准确,如有错误要求更正。
  6. 不要谈论案情,无论是与其他被扣留者,还是通过电话或信息。

家人应该做什么?

  • 查明你被扣留的地点和调查官的姓名。
  • 尽快联络律师,让律师能出席扣留令聆讯。
  • 带上身份证件和你需要的药物。
  • 记下姓名、时间和报案号码。

常见错误: 在咨询律师前就录了长篇口供、没看清楚就签名、试图在社交媒体上解释事情,以及家人等到扣留令聆讯结束后才找律师。

何时应咨询律师

越早越好,最好在录任何详细口供和扣留令聆讯之前。你或你的家人可以联络我们;每宗案件都取决于其具体事实。

常见问题

我必须回答警方的问题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典》第112条,你必须如实回答,但不必回答会令你面临刑事控罪的问题。请先寻求意见。

警方可以拿走我的手机吗?

警方有权搜查和扣押与调查有关的物品。要求一份被扣押物品的清单。不要销毁或删除任何东西,这本身可能构成另一项罪行。

我能在警局获得保释吗?

某些罪行警方可以准予警方保释。否则,保释在提控后由法院决定。参阅保释申请。

如果警方拒绝让我见律师怎么办?

记下时间和警官姓名。你的律师可以在扣留令聆讯时向县庭法官提出。

家人可以到扣留所探望我吗?

探访由警方管控。律师通常可以见你,请家人联络律师。

资料来源与事实核查

本文的法律要点已对照以下第一手资料核查。法律可能修改;本文仅为一般资讯,并非法律意见。

  1. 《联邦宪法》第5条(人身自由),总检察署马来西亚法律
  2. 《刑事诉讼法典》(第593号法令),总检察署马来西亚法律
  3. 法律援助局(Jabatan Bantuan Guaman),首相署

事实核查日期:202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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