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
- 诽谤案的交叉盘问集中在发布、含义、抗辩和赔偿。
- 原告通常被问到名誉、读者、所受影响及自身行为。
- 被告通常被问到消息来源、真实性、动机以及投诉后的做法。
- 截图常被检验:保存原件,并准备说明如何取得。
- 只凭亲身所知如实作答;准备不等于排练。
诽谤案件往往取决于证人席上发生的事。双方通常以证人陈述书提出主问证据,然后由对方律师进行交叉盘问。了解常见的提问方向,有助你保持冷静、准确作答。本文旨在帮助你熟悉法庭程序,并非答题脚本:你的证词必须始终是你自己的,而且真实。
诽谤审讯中的交叉盘问有什么作用?
根据《1950年证据法》,交叉盘问可以检验证人的准确性、诚实性和可信度,而且不限于主问证据涉及的事实。在诽谤案中,法庭须裁决的争议决定了提问方向:
- 相关言论是否已向原告以外的人发布?
- 言论是否指向原告?
- 按其自然及一般含义或隐含意思(innuendo),是否具诽谤性?
- 是否适用《1957年诽谤法》下的抗辩,例如证明属实(justification)、公正评论或特权?
- 若责任成立,赔偿应为多少?
交叉盘问的每个问题,通常都针对其中一项争议。
原告通常会被问什么?
如果你是起诉方,可预期以下问题:
- 言论发布前你的名誉:你的职位、在社区或行业中的地位,以及之前是否已有公开批评。
- 实际读到或听到言论的人:对方律师可能要求你说出看过帖子的人,以及有何证据显示他们确实读过,而不是推测。
- 你如何得知:谁把截图发给你、何时发的、你是否仍有原件。
- 你所主张的含义:一般读者是否真的会像你那样理解这些话。
- 精神伤害与损失:发布后有何改变,例如失去客户、关系紧张、精神困扰;若声称有经济损失,可能被要求出示文件。
- 你自己的行为:你是否挑起事端、公开回击,或发表过类似针对被告的言论。
- 你采取的步骤:律师信、要求删帖、对方是否道歉以及你的回应。
被告通常会被问什么?
如果你被起诉,可预期以下问题:
- 言论是否由你发布,向谁发布。若你否认,可能被问到账户、手机以及还有谁能使用。
- 你的消息来源:资料从何而来,发布前你做了什么核实。
- 真实性:若你以证明属实作抗辩,须指出证明你所说内容实质属实的证据。
- 事实还是意见:若依赖公正评论,你的言论是否基于真实事实、就公众关注事项发表的真诚意见。
- 动机与恶意:你与原告是否有纠纷、为何选在那时发布、得知内容有争议后是否拒绝更正。
- 传播范围:群组成员或专页关注者人数,帖子是否被进一步转发。
- 收到投诉后的做法:是否删帖、道歉,或再次发布。
若被告是记者或出版方,交叉盘问也可能涉及其做过哪些核查,以及是否给予当事人回应机会。
对自己的情况有疑问? WhatsApp 咨询
截图和信息如何被检验?
许多诽谤案都以截图为起点,对方律师经常会检验截图。可预期的问题包括:
- 谁截的图、用哪部设备、何时截的;
- 原帖、原信息或原手机是否仍然存在;
- 截图是否完整,还是经过裁剪;
- 账户名称和时间戳能否与被告联系起来。
电子文件一般须依据《证据法》中关于电脑制作文件的条文(包括第90A条)来证明。第114A条在某些涉及个人姓名、账户或设备的情况下设有发布推定,但可被反驳。法律问题由你的律师处理;你的任务是如实说明你如何取得该文件。请参阅我们关于WhatsApp信息、截图和电邮作为证据的文章。
我应如何准备?
- 仔细重读你的证人陈述书,审讯前把任何不准确之处告诉律师。
- 重读涉案言论本身和诉状,确切了解争议的字句。
- 保存原件:手机、账户、电邮,而不只是打印的截图。
- 区分亲身所知与他人转告,作答时分开说明。
- 理清日期:何时看到帖子、何时发出或收到律师信、何时删帖。
准备的目的是唤起你真实的记忆,绝不是背诵答案,或与其他证人统一口径。
常见错误
- 猜测谁读过帖子。不知道就直说不知道。
- 夸大伤害。夸大的损失很容易被文件推翻,也会损害你的可信度。
- 与律师争辩。简短、礼貌地回答所问的问题。
- 在庭外重复诽谤言论,或在审讯期间发帖谈论案件。
- 原件本可保存,却只依赖裁剪过的截图。
- 在压力下改变说法。若之前确实说错,就清楚承认,不要编造新版本。
例子
哈菲兹先生就一则脸书帖子起诉前生意伙伴。交叉盘问时,他被问到是否有客户读过该帖。他说出两名曾就此发信息给他的客户,并出示了那些信息,同时坦白表示不知道其他人是否看过。他关于读者范围的证据虽然有限,但因为没有夸大而显得可信。
何时应咨询律师
若你收到律师信、被送达令状,或即将在诽谤审讯中作证,请及早咨询律师。律师可以解释法庭须裁决的争议及证据如何提出,但不会告诉你该说什么。由 Dr Chee Hui Bing(徐惠彬)领导的 Chris & Partners 专注诉讼工作,处理诽谤诉讼。欢迎联系我们;每宗案件都取决于其事实。
常见问题
对方律师可以问我的私生活吗?
问题必须与争议或你的可信度相关,法官可以不允许不当、丑化或侮辱性的问题。你的律师可以提出反对。
我必须说出所有读过帖子的人吗?
只需说出你确实知道的,不要猜测。
如果我已经没有原始信息怎么办?
及早告诉律师。你须如实解释为何无法提供;复印件的证据分量由法庭决定。
我会被问到索赔金额吗?
常会,尤其当你声称生意受损时。请准备好相关文件。
作为被告,我可以拒绝透露消息来源吗?
这是视情况而定的法律问题。请在审讯前与律师讨论,而不是在证人席上直接拒绝。
资料来源与事实核查
本文的法律要点已对照以下第一手资料核查。法律可能修改;本文仅为一般资讯,并非法律意见。
- 《1957年诽谤法令》(第286号法令),总检察署马来西亚法律
- 《1950年证据法令》(第56号法令)第三部分第十章:证人的讯问(第137至166条),总检察署马来西亚法律网
- 《1950年证据法令》(第56号法令),包括第114A条,总检察署马来西亚法律
- 《2012年法庭规则》(P.U.(A) 205/2012),马来西亚律师公会刊载文本,包括第12、13、18、19及93号令
- 《刑事法典》(第574号法令),总检察署马来西亚法律
- 马来西亚联邦法院总注册官办公室(司法机构网站)
事实核查日期:2026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