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
- 在马来西亚,WhatsApp信息、截图和电邮可被接纳为证据。
- 《1950年证据法》第90A条规管由电脑制作的文件,包括以证明书证明。
- 可被接纳不等于有分量;真实性和完整性可被质疑。
- 保留原有设备或账户及完整导出记录。
- 绝不编辑、捏造或选择性删除信息。
现代生活很多都发生在聊天和邮箱里。协议在WhatsApp上确认,道歉用电邮发送,威胁以语音信息传来。人们自然会问:这些信息在法庭上算不算数?可以算,但你如何保存和呈交很重要。
WhatsApp信息和电邮在马来西亚可以被接纳吗?
一般可以。《1950年证据法》把电子记录视为文件。第90A条专门处理由电脑制作的文件。大致来说:
- 由电脑制作的文件,若是在该电脑正常使用过程中制作的,可被接纳为其所载事实的证据;
- 这可以通过负责管理或操作该电脑的人所签署的证明书来证明;
- 该条文也规定了文件在什么情况下被视为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制作,而法庭仍可评估其分量。
“电脑”的定义很广,包括手机、手提电脑和服务器。
可被接纳不等于会被采信。法庭仍会决定信息的分量。
原件和截图有什么区别?
《证据法》第62至65条区分原始证据(文件本身)和次要证据(如副本)。就电子信息而言:
- 原件是手机、电脑或账户中的数据;
- 截图或打印本是其呈现形式。
截图和打印本经常被使用,但若真实性受到质疑,法庭可能要求查看设备或完整导出记录。所以保留原件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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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会如何质疑我的信息?
常见的质疑包括:
- 真实性:信息是捏造、编辑过的,或是从他人账户发出的;
- 完整性:截图遗漏了会改变意思的信息;
- 身份:未能证明对方使用该号码或账户;
- 语境:某条信息只是玩笑、反话或较长讨论的一部分。
应对这些质疑最好的方式,是完整、未经修改的记录,以及能解释记录如何保存的证人。
我应如何保存电子证据?
- 保留设备。不要重置、出售或恢复出厂设置。
- 导出完整对话(WhatsApp“导出聊天”,必要时包括媒体),并保存文件。
- 截图要显示语境:联系人名字和号码、日期及前后信息。
- 以原始格式保存电邮,不要只有打印本,以保留邮件头信息。
- 备份到安全的地方,并记下备份的时间和方式。
- 记录谁能使用该手机或账户。
不要编辑、误导性地裁剪、删除对你不利的信息,或把重新打字的信息当成原件。捏造或篡改证据是罪行;请参阅我们关于伪证与虚假证供的文章。
信息在审讯中如何使用?
律师通常会把信息编入文件集。若对方同意其真实性,可放入同意文件集;否则须加以证明。请参阅我们关于原件、复印件和同意文件集的文章。
交叉盘问时,你可能被问到如何保存信息、有没有删除任何内容,以及别人能否使用你的手机。请如实回答。若你删除过某些内容,就照实说。
常见错误
- 只保留裁剪过的截图,却弄丢了手机。
- 删除对自己不利的信息,这会损害可信度,并可能引致不利推定。
- 在寻求意见前到处转发对话,尤其是涉及诽谤时。
- 使用入侵他人账户取得的信息。
- 自行翻译信息却不说明;重要的翻译应妥善处理。
何时应咨询律师
若你的案件取决于信息或电邮、对方声称你的信息是伪造的,或你不确定在手机遗失或被扣押前如何保存证据,请咨询律师。由 Dr Chee Hui Bing(徐惠彬)领导的 Chris & Partners 处理民事和刑事诉讼,包括诽谤和商业纠纷。欢迎联系我们;每宗案件都取决于其事实。
常见问题
我一定需要第90A条证明书吗?
不一定。证明书是证明文件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制作的方式之一。是否需要视案件而定,请询问律师。
语音信息可以作为证据吗?
一般也可视为电子记录。通常会准备文字记录,必要时附翻译。
我可以录下通话并在法庭上使用吗?
录音曾在法庭上使用,但涉及法律和实际问题。依赖录音前请先寻求意见。
若对方已删除信息怎么办?
你自己的副本仍可使用。律师也可考虑申请文件披露。
群聊截图足够吗?
有帮助,但能显示谁在何时说了什么的完整导出记录更可靠。
资料来源与事实核查
本文的法律要点已对照以下第一手资料核查。法律可能修改;本文仅为一般资讯,并非法律意见。
- 《1950年证据法令》(第56号法令),包括第114A条,总检察署马来西亚法律
- 《1950年证据法令》(第56号法令)第三部分第十章:证人的讯问(第137至166条),总检察署马来西亚法律网
- 《2012年法庭规则》(P.U.(A) 205/2012),马来西亚律师公会刊载文本,包括第12、13、18、19及93号令
- 《刑事法典》(第574号法令),总检察署马来西亚法律
事实核查日期:2026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