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
- 主治医生和诊所经营者都可能须负责。
- 雇主一般须为雇员的疏忽承担转承责任。
- 代班医生和特许经营安排下的责任取决于事实。
- 收据、执照和记录有助确定正确的被告。
- 独立医疗意见通常是第一步。
如今马来西亚许多人在连锁诊所、特许经营诊所或集团诊所看病。一旦出错,"该起诉谁?"并不总是一目了然。为你看诊的医生可能是雇员、合伙人、代班医生或承包人。招牌上的名称也未必是注册为经营者的公司名称。
谁可能须负责?
通常有三个可能的当事方:
- 主治医生,他个人对你负有谨慎责任。
- 诊所经营者,通常是一家公司,根据《1998年私人医疗设施与服务法令》为诊所注册(某些设施则须领取执照)。
- 在某些情况下,制定规程的特许经营授权方或集团公司,但其责任很大程度取决于事实。
诊所公司何时须负责?
- 转承责任:雇主一般须为雇员在受雇过程中的疏忽负责。如果医生受雇于诊所公司,该公司通常与医生一同负责。
- 代班医生:诊所是否须为代班医生负责,取决于双方的安排以及诊所如何向你提供该服务。
- 不可转授的责任:在 Dr Kok Choong Seng 诉 Soo Cheng Lin [2018] 1 MLJ 685 一案中,联邦法院接受私人医疗服务提供者在某些情况下可能负有不可转授的责任。这是否适用于诊所取决于事实。参阅我们的不可转授责任指南。
- 直接责任:诊所也可能须为其自身的制度负责,例如记录管理不善、规程不安全,或未跟进异常检验结果。
如何确定正确的被告?
从实际角度,可查看:
- 收据和发票,上面常显示公司名称和注册号码;
- 诊所内展示的注册证书;
- 通常写有医生姓名的药物标签和病假单;
- 转介信和化验报告;
- 从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SM)查得的公司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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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首先应该做什么?
- 先就问题获得适当治疗。
- 以书面向诊所索取你的记录。参阅索取病历。
- 保留所有收据、处方和药物包装。
- 记下日期、医生姓名(如知道)以及对方说过的话。
- 就护理是否低于标准寻求独立医疗意见。参阅若认为医生出错该怎么办。
例子
- 孩子在连锁诊所发烧被诊断为病毒感染,父母两次回诊,后来才发现严重感染。问题在于诊断是否达到护理标准,以及每次看诊的医生由谁雇用。
- 异常血液检验结果送到诊所,却无人通知病人。这可能显示诊所经营者的制度失误。
常见错误
- 只起诉品牌名称而非法律实体。
- 以为只有医生须负责。
- 丢掉收据和包装。
- 拖延太久;有时效限制。
何时应咨询律师
如果你在诊所接受治疗后受到严重伤害,又不确定谁须负责。欢迎联络我们;每宗案件都取决于其具体事实。
常见问题
我可以同时起诉医生和诊所吗?
通常可以。律师一般会把每个可能须负责的一方列为被告。
医生已离开诊所,我还能索赔吗?
可以。仍可起诉该医生,诊所公司也可能仍须负责。
特许经营授权方须负责吗?
有时须负责,但授权方常辩称不控制临床护理。这取决于安排和证据。
我可以向马来西亚医药理事会投诉吗?
可以,针对医生的专业操守。参阅向医药理事会投诉。
诊所改了名有关系吗?
关键是背后的公司;公司记录可显示其沿革。
资料来源与事实核查
本文的法律要点已对照以下第一手资料核查。法律可能修改;本文仅为一般资讯,并非法律意见。
- 《1998年私人医疗设施与服务法令》(第586号法令),卫生部文本
- Dr Kok Choong Seng & Anor v Soo Cheng Lin [2018] 1 MLJ 685(联邦法院) (已汇报判决)
- 马来西亚医药理事会《2019年专业操守守则》
- 《1971年医药法令》(第50号法令),马来西亚医药理事会文本
事实核查日期:2026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