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
- 健康优先:接受治疗,必要时寻求第二意见。
- 现在就保留文件并写下有日期的时间表。
- 以书面申请完整病历。
- 坏结果不一定是疏忽,必须审阅病历。
- 避免在网上公开指责。
- 索赔有严格时效,应尽早寻求意见。
发现治疗结果不如预期,难免惊慌。很多病人心中满是疑问,却得不到清楚的答案。本文为最初几周提供一份冷静、循序渐进的计划。作者是由医生转任律师,因此也会解释为什么并非每个坏结果都代表医生有疏忽。
第一步应该做什么?
先照顾好身体。 如果身体不适,现在就去看医生。你有权看另一位医生或要求转诊。第二意见既保护你的健康,日后也有助于厘清发生了什么。
不要因为可能索赔而拖延治疗。 康复最重要,拖延也可能使损失扩大。
应该保留哪些证据?
准备一个文件夹(纸本或电子),保存:
- 预约卡、住院及出院文件;
- 处方、药物包装和标签;
- 账单和收据,包括交通和看护费用;
- 医院或医生发来的信息、电邮和信件;
- 可见伤势的照片,注明日期;
- 你接触过的医生和护士姓名(如知道)。
然后以书面方式申请完整病历。
为什么现在就要写时间表?
记忆几周内就会模糊。请逐日记下:症状、你告诉医生的话、医生的回应、做过的检查、情况何时变化,以及在场的人。签名并注明日期。在场的家人也可各自写下经过。事发不久写下的时间表,比几个月后才写的可靠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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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坏结果都是疏忽吗?
不是。即使一切做得正确,医疗仍有风险,有些并发症在良好照护下也会发生。根据马来西亚法律,医生一般以该领域合理称职医生的标准来衡量,而索赔方还必须证明该过失造成了伤害。我们关于并发症与疏忽之别的说明,以及Bolam 测试的指南有进一步解释。
所以,在作任何决定之前,应先客观审阅病历。
应该和医院沟通吗?
通常可以。许多医院设有病人关系或投诉部门,要求开会说明是合理的。最好有家人陪同,做好笔记,事后以书面确认谈话内容。在未获意见前,不要签署任何你不明白的文件,例如和解书或免责书。
应该在社交媒体上发文吗?
最好不要。公开点名医生或医院,尤其是指控尚未证实时,可能让你面对诽谤诉讼,也会让问题更难解决。在获得意见之前,保持私下、以事实为本。参阅我们的诽谤抗辩指南。
我有哪些选择?
视病历显示的情况,选择可能包括:
- 医院作出解释和道歉;
- 向监管机构投诉。医生的专业操守由马来西亚医药理事会(MMC)处理,参阅如何向 MMC 投诉;
- 若有疏忽并造成伤害,提出民事索赔;
- 若审阅显示治疗合理,则不再追究。这个答案虽然难以接受,但也能让人安心。
这些途径可以同时进行,但目的不同:MMC 负责纪律处分医生,并不判给赔偿。
何时应咨询律师
如果伤害严重、解释说不通、医院不肯提供病历,或有人要求你就事件签署文件,就应咨询律师。Dr Chee Hui Bing(徐惠彬)以前任医疗官的角度阅读临床记录,有助于区分已知并发症与可能不达标的照护。欢迎联络我们讨论你的情况;每宗案件都取决于其具体事实。
常见问题
怎么知道是疏忽还是运气不好?
通常要有病历,往往还需要独立医学意见才能判断。关键在于照护是否低于合理称职医生的标准,以及这是否造成了伤害。
考虑投诉期间,我还能看同一位医生吗?
可以,但许多病人会选择换医生。你的健康和信任最重要。
索赔有期限吗?
有。马来西亚法律规定了严格的时效,有些情况较复杂。应尽早寻求意见,不要拖延。
医院给的慰问金可以收吗?
先寻求意见。付款可能附带免责条款,使你日后无法再索赔。
家人可以代我处理吗?
可以,需有你的书面授权。若病人已去世,近亲或遗产方可能享有相关权利。
资料来源与事实核查
本文的法律要点已对照以下第一手资料核查。法律可能修改;本文仅为一般资讯,并非法律意见。
- 马来西亚医药理事会:法律与条例(《1971年医药法令》《2017年医药条例》、投诉表格)
- 马来西亚医药理事会:针对注册医生的投诉/资料表格
- Zulhasnimar bt Hasan Basri & Anor v Dr Kuppu Velumani P & Ors [2017] 5 MLJ 438(联邦法院) (已汇报判决)
- Foo Fio Na v Dr Soo Fook Mun & Anor [2007] 1 MLJ 593(联邦法院) (已汇报判决)
- 马来西亚总检察署 Laws of Malaysia Online(法令官方文本)
事实核查日期:2026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