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
- 属实抗辩保护大致真实的陈述(《1957年诽谤法令》第8条)。
- 公允评论保护就公众关注事项、基于已证明事实的诚实意见(第9条)。
- 用词很重要:只写您亲身经历且能证明的内容。
- 恶意可使公允评论抗辩失效。
- 谨慎并按时回复律师信。
您吃了一顿难吃的饭、遇到一次失败的装修或糟糕的服务,于是写下评论。现在商家寄来律师信,说您的评论构成诽谤,要求道歉并赔偿。本文说明评论者可以依赖的抗辩,以及需要留意的风险。
负面评论就是诽谤吗?
若一项陈述倾向于降低某人或某商家在明理社会成员心目中的评价,就可能构成诽谤。商家可以就损害其商誉的评论提出投诉。但"负面"不等于"违法"。关键在于普通读者如何理解这些文字,以及是否有抗辩适用。
抗辩一:属实(justification)
若您所说的大致属实,属实抗辩是完整的抗辩。若文字包含两项或以上不同的指控,即使并非每项指控都获证明属实,只要未获证明的部分,在已证明部分的基础上,不会对原告的名誉造成实质损害,抗辩就不会因此失败(《1957年诽谤法令》第8条)。
因此,证据很重要。收据、照片、聊天记录、预约记录及在场其他人的名字,都有助于说明事情经过。
对自己的情况有疑问? WhatsApp 咨询
抗辩二:公允评论(诚实意见)
很多评论主要是意见,例如"我遇过最差的服务"、"性价比太低"。公允评论保护就公众关注事项(例如向公众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质量)、基于真实事实发表的诚实意见。若文字部分是事实、部分是意见,即使并非每项事实都获证明,只要该意见就已证明的事实而言属公允评论,抗辩就不会因此失败(第9条)。
评论应让人看得出是意见,而不是隐藏的事实指控。说"食物是冷的,我不会再去",与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说"他们把别的顾客的剩菜重新端上桌",是完全不同的。
评论者容易出问题的地方
- 陈述无法证明的事实:指控欺诈、违反卫生规定或犯罪行为。
- 夸大超出实际发生的事情。
- 以人身攻击的方式点名或攻击个别员工。
- 在收到投诉后,于多个平台重复发布评论。
- 出于恶意发布,例如为了报私仇,这可能使公允评论抗辩失效。
我应该先做什么?
- 不要惊慌地删除一切。先截图保存评论及日期。
- 收集证据:收据、照片、讯息及证人名字。
- 仔细阅读律师信:被投诉的是哪些文字,对方要求什么。
- 考虑修改明显夸大的事实陈述,同时保留原文记录。
- 在限期内以书面回复,或在回复前先寻求意见。
例子
一名顾客写道,装修承包商"做到一半就丢下工程,三个星期不接我的电话"。承包商威胁起诉。顾客有合约、付款记录、显示对方没有回复的有日期聊天记录,以及未完工的照片。这些记录支持属实抗辩,而顾客说承包商"不可靠",很可能被视为基于已证明事实的评论。
常见错误
- 用一则更具攻击性的新帖子回应律师信。
- 以为意见一定安全,即使它暗示了您无法证明的事实。
- 在不了解后果的情况下,匆忙道歉并承认责任。
- 不理会律师信。商家随后可能入禀起诉。
何时应咨询律师
收到与评论有关的律师信或法庭文件时,或在进一步发帖或回复之前,应咨询律师。请参阅我们的诽谤页面,也可以联系我们。
常见问题
只给一星、没有文字,商家也可以告我吗?
关键在于所传达的意思。单纯的评分通常表达意见,但情况及附带的文字都会被考虑。
我应该删除评论吗?
删除或修改评论可减少持续的损害,也有助于和解谈判,但请保留副本。在同意道歉之前,先就措辞寻求意见。
商家有多久时间可以起诉?
诽谤诉讼一般适用基于侵权行为的诉讼的六年时效(《1953年时效法令》第6(1)(a)条),但拖延可能削弱紧急救济。
资料来源与事实核查
本文的法律要点已对照以下第一手资料核查。法律可能修改;本文仅为一般资讯,并非法律意见。
事实核查日期:2026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