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
- 当对方完全拒绝履行时,第40条允许您终止合约。
- 清楚选择终止或确认。
- 赔偿依第74及76条计算。
- 约定金额以第75条的合理赔偿为上限。
- 减轻损失并保存记录。
客户在两年供货合约履行三个月后就取消;承包商停工转往别的工地;买方说"不再需要"您按订单制作的货物。您可以怎么办?
什么算一走了之
根据《1950年合约法令》第40条,当一方拒绝履行或使自己无法履行其全部承诺时,另一方(受诺人)可终止合约,除非其已通过言语或行为表示默许合约继续。
例子包括清楚表示不会履行,或以行为显示不能或不愿履行,例如把合约标的卖给别人。
您的选择:终止还是确认
- 终止:接受毁约、结束合约并索赔。要清楚地以书面作出。
- 确认:维持合约并坚持对方履行。但若您表现得像合约仍继续,可能会丧失就该违约终止合约的权利。
不要拖延,也避免一边说"我们保留权利",一边照常运作几个月这种矛盾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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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索取什么
- 未履行合约的赔偿:正当解除合约的一方,有权就合约未履行所受的损害获得赔偿(第76条)。
- 计算标准:违约在通常情况下自然产生的损失,或双方订约时已知可能产生的损失(第74(1)条)。间接及过于遥远的损失不可索取。
- 减轻损失:您须采取合理措施减少损失,例如转售货物或寻找替代合约。第74条的解释提到补救不便的方法。
约定赔偿条款
若合约订明违约时须支付的金额或罚款,您有权获得不超过该金额的合理赔偿(第75条)。法院会考虑该金额在情况下是否合理,因此要保存实际损失的证据。
实际步骤
- 阅读合约:终止条款、通知期及补救期。
- 收集对方拒绝履行的证据:电邮、讯息、会议记录。
- 发出书面通知,接受毁约,或要求对方在某日期前履行。
- 记录您的损失及为减少损失所采取的措施。
- 考虑发出律师信,然后提起诉讼。
例子
古晋一家活动公司与一家商场签订12个月的人员供应合约。四个月后,商场表示已另聘供应商。公司书面接受毁约,尽量调派员工到别处,并起诉追讨余下八个月本可赚取的利润,扣除节省的开支及替代收入。
常见错误
- 若无其事地继续履行,事后才想终止合约。
- 对不构成毁约的轻微违约就终止合约。
- 索取全部合约价款,而不是实际损失。
- 忽视减轻损失的责任。
何时应咨询律师
在终止合约之前,因为错误终止可能让您成为违约的一方。请参阅民事诉讼,或联系我们。
常见问题
终止前一定要先通知吗?
请查看合约。有些合约要求通知并给予补救机会。若对方明确表示完全不履行,第40条可能直接适用。
我可以没收对方付的订金吗?
这取决于合约及第75条。没收必须合理。
我有多少时间起诉?
根据《1953年时效法令》,合约索偿一般为违约起六年。
资料来源与事实核查
本文的法律要点已对照以下第一手资料核查。法律可能修改;本文仅为一般资讯,并非法律意见。
事实核查日期:2026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