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
- 不要乱猜;不知道或在估计时要说明。
- 不要争辩;冷静、简短地表示不同意。
- 回答所问的问题,不长篇大论,但绝不遗漏。
- 绝不夸大;准确更有说服力。
- 回答有关文件的问题前先看清楚。
大部分在交叉盘问中表现吃力的证人并没有说谎。他们是诚实的人,只是在压力下犯了本可避免的错误。本文列出最常见的五个错误及其影响。本文旨在让你熟悉法庭程序:目的是帮助你提供准确、真实的证供,绝不是回避真相。
为什么诚实的证人也会犯错?
交叉盘问的设计就是检验证供。根据《1950年证据法令》,对方可提出诱导性问题(第143条)及检验可信度的问题(第146条),也可用先前不一致的陈述质疑你的可信度(第155条)。在这种情况下,紧张、自尊心和想帮忙的心态,都可能让证人犯错,令真实的证供显得不可靠。
错误一:乱猜
证人被问“你当时离多远?”,因为不想显得帮不上忙,就在不太清楚的情况下说“十米”。后来照片显示其实是三十米。对方便指其他证供同样不可靠。
正确做法: 不知道就说不知道。若是估计,就说“大约”或“我不肯定”。请参阅说“我不记得”。
错误二:与律师争辩
有些证人把交叉盘问当成辩论:“你为什么问我这个?”或“你的当事人才在说谎。”这很少有帮助。案件由法官而非律师裁决,喜欢争辩的证人可能显得偏袒一方。
正确做法: 冷静回答。若不同意,就说“我不同意”并简短说明原因。请参阅对方律师说我说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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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三:主动提供超出问题的资料
证人被问“你有没有签那份协议?”,却讲了五分钟整段关系的来龙去脉。冗长的回答可能带来错误、引出新话题,也会让法官失去焦点。
正确做法: 准确而完整地回答所问的问题。若简短回答会造成误导,就加上简短说明。“简短”绝不代表不完整或回避。
错误四:夸大
为了让人相信,证人把“他提高了声量”说成“他大吼还威胁我”,把“几次”说成“每天”。一旦文件或其他证人显示并非如此,夸大的部分就会连累真实的证供。
正确做法: 如实描述事情经过。准确比戏剧化更有说服力。根据《刑事法典》,故意作伪证也是严重罪行。
错误五:未看文件就回答
律师说:“这封电邮显示你早就知道有缺陷,对吗?”证人没看就回答“对”。那封电邮可能写的是别的意思。
正确做法: 要求查看文件,读完相关部分再回答。请参阅交叉盘问时可以看笔记或文件吗。
需要准备什么?
- 审讯前重看自己的陈述书和文件。
- 了解问题类型;请参阅交叉盘问一般会问哪些类型的问题。
- 审讯前把陈述书中的任何错误告诉律师。
- 接受自己会被质疑;这是正常的。
其他值得避免的错误
- 复合问题只有部分属实,却全部同意。
- 问题还没问完就回答。
- 交叉盘问时望向传召你的律师求助。
- 休息时与其他证人讨论证供。
例子
新山一宗建筑纠纷中,一名工地主管被问混凝土是否在5月5日灌注。他原打算凭记忆回答“是”,但先要求查看工地日志,上面写的是5月7日。他回答:“根据我当天写的工地日志,是5月7日。”他审慎的回答保护了其余的证供。
为什么准确比有信心更重要?
许多证人以为,听起来有信心才会让法官相信。实际上,法官看的是证供是否与文件、其他证人及常理相符。一个坦然承认自己不知道、愿意更正小错误、在质疑下保持冷静的证人,往往比事事都有快速答案的证人更显可靠。上述五个错误的根源相同:把表面印象放在准确之前。
何时应咨询律师
若你是当事人,想在审讯前了解程序,请与律师讨论交叉盘问如何进行。若你是证人,担心自身处境,请寻求独立法律意见。欢迎联系我们;每宗案件都取决于其事实。
常见问题
流露情绪算是错误吗?
不算。真实的情绪是人之常情。有需要时可要求稍停片刻。
若发现自己犯了其中一个错误怎么办?
尽快更正:“我需要更正刚才的回答。”
应该看着法官还是律师?
两者皆可。许多证人觉得面向法官比较冷静。
说“我不肯定”是错的吗?
不是。这往往是最准确的回答。
这些错误会导致败诉吗?
案件根据全部证据裁决。不可靠的回答可能影响法官对该证人证供所给予的分量。
资料来源与事实核查
本文的法律要点已对照以下第一手资料核查。法律可能修改;本文仅为一般资讯,并非法律意见。
- 《1950年证据法令》(第56号法令)第三部分第十章:证人的讯问(第137至166条),总检察署马来西亚法律网
- 《刑事法典》(第574号法令),总检察署马来西亚法律
- 马来西亚联邦法院总注册官办公室(司法机构网站)
事实核查日期:2026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