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
- 私人设施必须提供即时急救,包括在生命、器官或肢体有危险时的救命程序(2006年条例第230条)。
- 范围视设施能力而定;稳定病情和安全转送可能是恰当的。
- 可以讨论付款,但救命治疗不应等待付款。
- 记录姓名、时间和对话内容。
- 投诉可向卫生部提出;延误造成的伤害可能支持索赔。
一家人在车祸或亲人昏倒后,急忙把他送到最近的私人医院。在柜台,他们被要求先缴按金或担保信,然后才会处理。这一刻令人惊恐,许多家庭并不清楚医院依法须做什么。
法律有何要求?
根据《1998年私人医疗设施与服务法令》制定的《2006年私人医疗设施与服务(私人医院及其他私人医疗设施)条例》订有具体的急救规定。第230条概括规定:
- 所有私人医疗设施必须有明确的制度,为偶然前来或被送来的急诊病人提供基本门诊急救;
- 急救范围视设施的能力而定;
- 所有私人医疗设施必须提供即时急救服务,包括在生命、器官或肢体处于危险时进行的救命程序,以及处理精神科急症;
- 紧急程度的评估须由注册护士、注册助理医生或注册医生进行;
- 设施必须为每名急诊病人保存记录,并在转送前通知接收设施。
这些规定并不禁止医院为服务收费。重点在于,条例所述的即时急救不应等待付款。
当下我应怎么做?
- 清楚说明这是紧急情况,要求医生或护士立即评估病人。
- 若对方提及费用,请问:"可以先稳定病人情况吗?"保持冷静和礼貌。
- 询问与你交谈的职员姓名,并记下时间。
- 若医院无法治疗该病症,要求稳定病情并安全转送(例如转到政府医院),并事先通知接收医院。
- 如需转送,可拨打999叫救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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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我可以做什么?
- 趁记忆犹新写下时间线:抵达时间、谁说了什么、何时开始治疗。
- 保留收据及被要求签署的任何文件。
- 索取急诊记录——条例规定设施必须保存。
- 向卫生部投诉——卫生部根据第586号法令规管私人医疗设施。
- 若延误造成伤害或死亡,考虑就疏忽及违反法定责任提出索赔,并以医疗证据说明及早治疗是否会改变结果。
例子
- 胸痛病人在登记处等了40分钟,家属忙于安排付款。问题在于是否及时分诊,以及延误是否影响结果。
- 一家没有心脏科的小医院稳定病人后安排转院。只要安全及时,这很可能是恰当的。
常见错误
- 没有要求稳定病情就离开私人医院,自行把危重病人载往别处。
- 与职员激烈争执,反而拖延治疗。
- 没有记下姓名和时间。
- 慌乱中未阅读就签署文件。
何时应咨询律师
如果因付款问题造成的延误导致严重伤害或死亡。欢迎联络我们;每宗案件都取决于其具体事实。
常见问题
私人医院能否要求按金?
医院可以收费,也可以询问付款安排,但不应因此拖延即时急救。
这也适用于诊所吗?
第230条适用于该条例涵盖的私人医疗设施和服务,范围视其能力而定。具体设施请寻求意见。
如果医院说没有所需的专科医生呢?
它仍应在能力范围内提供急救,并安排安全转送。
病人已康复,我还能投诉吗?
可以。无论结果如何,卫生部都可调查违规行为。
只要医院要求过按金,索赔就会成功吗?
不会自动成功。索赔通常须证明延误造成了伤害。
资料来源与事实核查
本文的法律要点已对照以下第一手资料核查。法律可能修改;本文仅为一般资讯,并非法律意见。
- 《2006年私人医疗设施与服务(私人医院及其他私人医疗设施)条例》,P.U.(A) 138/2006,第230条
- 《1998年私人医疗设施与服务法令》(第586号法令),卫生部文本
- 马来西亚医药理事会《2019年专业操守守则》
事实核查日期:2026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