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
- 私立医院由卫生部根据第586号法令发出执照;医生受医药理事会规管。
- 你有权在同意前获告知重大风险(Foo Fio Na)。
- 你可以取得病历、寻求第二意见,并要求书面估价和明细账单。
- 自2025年5月1日起,私人医疗设施必须展示药品价格。
- 以书面向医院、卫生部或医药理事会投诉;赔偿须通过民事索赔。
私立医院承担了马来西亚相当大部分的医疗服务。病人自费或通过保险付款,许多人以为自己享有和其他行业顾客一样的权利。某些方面确实如此,但医疗还涉及特定的专业和法律责任。本文说明实际上最重要的几项权利。
私立医院如何受规管?
私立医院必须根据《1998年私人医疗设施与服务法令》(第586号法令)及其条例,向卫生部领取执照。在院内执业的医生必须在马来西亚医药理事会注册,并受其《专业操守守则》约束。私立医院的许多专科医生是独立承包人而非雇员,一旦出事,这一点可能很重要(参阅不可转委义务)。
获得资讯和知情同意的权利
你有权获得关于诊断、建议治疗、其他选择(包括不治疗)和重大风险的说明。自 Foo Fio Na v Dr Soo Fook Mun(联邦法院,2007年)起,马来西亚法律的标准是:医生有没有告知处于你位置的合理病人、或你本人会认为重要的风险。
实用建议:
- 多发问,并记下答案。
- 非紧急治疗,可要求时间考虑。
- 细读同意书,问清所列风险对你意味着什么。
- 重要讨论时带一位家人同行。
取得病历的权利
你可以通过医院病历部门取得医疗报告和病历副本,通常需缴付处理费。参阅如何索取病历。
寻求第二意见的权利
你随时可以向另一位医生寻求第二意见,并索取报告和影像副本带走。好医生不会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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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单和药价透明的权利
- 估价:计划中的程序,事先索取书面估价,并问清包括什么(医生费、手术室、病房、药物、植入物)。
- 明细账单:要求逐项列明的账单,对不明白的项目提出疑问。
- 药品价格:根据《2025年价格管制与反暴利(药品标价)令》,自2025年5月1日起,私人医疗设施和社区药房必须展示药品价格。卫生部的常见问题说明,这适用于私立医院和诊所,须以价格标签或价目表列出有效成分、剂量规格和价格等资料。
- 保险:尽可能在入院前向医院保险柜台查询担保信和保单的除外条款。
投诉的权利
- 医院本身的投诉程序:通常是病人关系或顾客服务部门。以书面提出并保留副本。
- 卫生部:针对持牌私人医疗设施的问题。
- 马来西亚医药理事会:针对注册医生的专业操守。参阅如何向 MMC 投诉。
- 民事索赔:疏忽照护造成伤害时,要获得赔偿须提出索赔或协商和解;监管机构不判给赔偿。
保护你自己的责任
病人也可以保护自己:完整提供病史(包括过敏和正在服用的药物)、遵守双方同意的治疗,并按时复诊。准确的资料能保护你,日后若有疑问也往往很重要。
常见错误: 不看就签同意书、当天才同意做程序却不了解风险、不要求明细账单,以及只作口头投诉。
何时应咨询律师
如果你认为照护不周造成了伤害、没有获告知重大风险,或医院拒绝提供病历,就应咨询律师。欢迎联络我们作初步讨论;每宗案件都取决于其具体事实。
常见问题
私立医院可以拒绝给我病历吗?
医院一般设有向病人发放报告和副本的程序。若申请被拒或不获理会,律师可正式致函,法院在适当情况下也可命令披露。
医院要为专科医生的错误负责吗?
取决于双方关系。许多专科医生是独立承包人;但如联邦法院在 Dr Kok Choong Seng(2018年)案中承认,医院在某些情况下仍可能负有不可转委的义务。
我可以不顾医生劝告自行出院吗?
有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一般可以拒绝治疗,院方可能要求你签署确认风险的表格。请先仔细了解风险。
可以自带药物吗?
各院政策不同。请把所有正在服用的药物告诉医生,医院可能需要核对或由院方给药。
对账单有异议怎么办?
要求明细账单和书面解释,然后以书面向医院提出争议,并保留所有往来记录。
资料来源与事实核查
本文的法律要点已对照以下第一手资料核查。法律可能修改;本文仅为一般资讯,并非法律意见。
- 《1998年私人医疗设施与服务法令》(第586号法令),卫生部文本
- 卫生部:药品价格展示常见问题(《2025年价格管制与反暴利(药品标价)令》)
- Foo Fio Na v Dr Soo Fook Mun & Anor [2007] 1 MLJ 593(联邦法院) (已汇报判决)
- 马来西亚医药理事会《2019年专业操守守则》
- 马来西亚医药理事会:法律与条例(《1971年医药法令》《2017年医药条例》、投诉表格)
- Dr Kok Choong Seng & Anor v Soo Cheng Lin [2018] 1 MLJ 685(联邦法院) (已汇报判决)
事实核查日期:2026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