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
- 切勿自行采取行动;通过法庭收回管有。
- 遵守租约的通知和终止条款。
- 以证据追讨欠租、占用补偿和损坏赔偿。
- 扣押抵租是《1951年扣押法令》下的法庭程序。
- 保存清楚的租金账目和所有通知副本。
欠租是房东最常遇到的纠纷之一。换锁很诱人,但在马来西亚,这可能让原本理直气壮的房东变成被告。
为什么我不能直接换锁?
《1950年特定济助法令》规定,若租约已届满(或已终止)而租户仍然占用,房东必须通过法庭程序收回管有,而不是自行采取行动。未经正当程序被逐出的租户,可起诉要求恢复管有。
自行采取的行动包括:
- 换锁或阻止进入;
- 切断电力或供水;
- 搬走租户的物品;
- 骚扰或恐吓租户。
步骤是什么?
- 查阅租约:通知期、违约条款、终止权和押金条款。
- 发出书面追讨欠租,给予合理的付款时间。参阅追讨信。
- 若租户不付款,按租约以书面通知终止租约。
- 向法庭提出诉讼,要求收回管有、追讨欠租及其他欠款。由哪个法庭审理取决于金额和所求济助。
- 取得判决;若租户仍不迁出,由法庭执达员执行。参阅执行法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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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追讨什么?
视租约和事实而定:
- 欠租;
- 租约结束后占用的中间收益或补偿;部分租约和法律对逾期占用规定双倍租金;
- 超出正常损耗的财产损坏;
- 在允许情况下的利息和讼费。
保证金通常在租约结束时用来抵扣欠款。参阅房东不退押金。
什么是扣押抵租?
《1951年扣押法令》订有法庭扣押程序:房东可申请令状,扣押并变卖租户在屋内的动产以追讨欠租。此程序必须通过法庭进行,而非由房东自己动手。
我应准备哪些证据?
- 已盖印花的租约;
- 显示付款的租金账目和银行结单;
- 往来的讯息和通知;
- 租约开始和结束时的检查照片;
- 若由租户负责,提供水电账单。
有住宅租赁法令吗?
住宅租赁法已讨论多年。在撰文时(2026年10月),我们未能确认住宅租赁法令已经生效。因此纠纷仍依一般法律和租约解决。
常见错误
- 换锁或搬走物品。
- 终止租约后接受部分租金而未保留权利,可能使问题复杂化。
- 没有为租约盖印花。
- 拖延数月才采取行动。
何时应咨询律师
当欠租累积、租户在通知后拒绝迁出,或你不确定如何正确终止租约时。欢迎联络我们;每宗案件都取决于其具体事实。
常见问题
通过法庭驱逐需时多久?
视法庭、租户是否抗辩以及执行情况而定。及早行动会有帮助。
我可以扣留押金吗?
你可按租约用以抵扣欠款,并列出扣除明细。
租户已搬走但留下物品,怎么办?
处置前请先寻求意见,并记录一切。
我可以用小额索偿程序吗?
小额索偿适用于个人在限额内的金钱索偿。收回管有通常须以一般诉讼提出。
租约需要盖印花吗?
未盖印花的租约在用作证据前可能须补盖并缴付罚款。请及早盖印花。
资料来源与事实核查
本文的法律要点已对照以下第一手资料核查。法律可能修改;本文仅为一般资讯,并非法律意见。
- 《1950年特定济助法令》(第137号法令),总检察署马来西亚法律
- 《1951年扣押法令》(第255号法令),总检察署马来西亚法律
- 《1950年合约法令》(第136号法令),总检察署马来西亚法律
- 《1949年印花税法令》(第378号法令),总检察署马来西亚法律
- 《2012年法庭规则》(P.U.(A) 205/2012),马来西亚律师公会刊载文本,包括第12、13、18、19及93号令
事实核查日期:2026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