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来西亚,如何向医院索取自己的病历?
以书面形式向医院申请医疗报告及完整病历副本,写明个人资料、治疗日期和所需文件。医院通常收取处理费,需时数周。若医院拒绝或拖延,律师可正式致函,必要时向法院申请诉前披露令。
7 · 马来西亚医疗疏忽索偿
首先向医院申请完整病历的副本;私人医院和政府医院在收到申请后都必须提供。请仔细记下关键日期,因为每一宗索偿都有时限。接着请律师对病历和事情经过作初步评估,让你知道是否值得进一步寻求专家审阅。
这是医疗疏忽案件中的注意标准,由联邦法院在 Foo Fio Na v Dr Soo Fook Mun [2007] 1 MLJ 593 一案中确认。如果医生的做法符合同一领域中一群负责任的医学意见所认可的正当做法(Bolam),而该意见经得起逻辑分析(Bolitho),医生便不算疏忽。此测试适用于诊断和治疗。
是的。对于诊断和治疗,法院采用 Bolam 测试并加上 Bolitho 的限定。至于治疗前披露风险的责任,测试则不同:采用 Rogers v Whitaker 的做法,马来西亚已在 Foo Fio Na 案中采纳。问题在于病人是否已获告知重大风险,而不只是其他医生是否也会这样说。
《1953年时效法令》第6(1)(a)条规定,须在诉因产生之日起六年内提出。《2018年时效(修正)法令》加入的第6A条容许从知悉之日起三年内提出(最长不超过15年),但只适用于不涉及人身伤害的疏忽索偿,因此不会延长涉及人身伤害的医疗疏忽索偿时效。向政府医院索偿另有额外的通知要求。
可以。针对联邦或州政府(包括政府医院)的索偿受《1956年政府诉讼法令》管辖,政府须为其医生承担转承责任。起诉前必须先向总检察长发出书面通知,而通知和程序步骤与起诉私人医院不同,因此应及早确认。
往往可以。在私人医院,主治医生或专科医生通常是拥有收治权限的独立承包人,因此医院对临床决定的转承责任有限。不过,医院仍须为自身的系统直接负责,例如病历管理、医生资格审核、设备、护理及急救应变。在卫生部医院,政府须为医生承担转承责任。通常两者都会被列为被告。
根据我们过往处理的案件粗略估计,调查约需6至12个月,和解谈判再需6至12个月。如果提出诉讼,通常在18至30个月内进入审讯。整体而言,从委托到解决一般需要两至四年,但每宗案件都取决于病历、专家意见和法院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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