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
- 修正案如何成为法律
- 新罪行一览
- 一边看意图,一边看可能造成的后果
- 刑罚大致如何
- 当涉嫌霸凌者是儿童
- 第二条途径:《2026年反霸凌法令》
自2025年7月11日起,霸凌在《刑事法典》(Penal Code)中有了专属的条文。新增的第507B至507G条共六项条文,把以下行为列为罪行:以恐吓、辱骂或侮辱的方式骚扰或惊吓他人;使人相信自己将受到伤害;以及为上述目的公开他人的身份资料。无论是当面还是在网上,一律适用。国会其后再通过第二项法律,即《2026年反霸凌法令》(Anti-bully Act 2026)。
本文说明这些新条文涵盖什么、彼此有何不同,以及对家长、学校、雇主和所有在网上发言的人意味着什么。
修正案如何成为法律
这些修改来自《2025年刑事法典(修正)法令》(Penal Code (Amendment) Act 2025,Act A1750)。该法令于2025年2月25日获得御准,2025年3月7日在宪报公布,并于2025年7月11日生效。新条文紧接在第507A条(跟踪骚扰罪)之后,和该条文一样普遍适用:学校、职场或网络并没有另一套规则。
新罪行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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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7B条 :使用恐吓、辱骂或侮辱的言语或通讯,意图造成骚扰、困扰、恐惧或惊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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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7C条 :同类行为,只要相当可能造成骚扰、困扰、恐惧或惊慌,即属此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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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7D条 :使人相信自己将受到伤害的行为;若挑衅行为导致受害者企图自杀或自杀身亡,则属加重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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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7E和507F条 :起底(doxxing),即为了骚扰他人,或为了使人害怕受到伤害,而公开他人的身份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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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7G条 :释义条文,包括伤害、身份资料和相关人士等定义。
一边看意图,一边看可能造成的后果
第507B与507C条、第507E与507F条两两成对,是刻意的设计。每一对当中,一项罪行取决于被告的意图,另一项则取决于有关行为可能造成、或令人担心会造成的后果。对投诉人来说,这意味着案件未必会因为意图难以证明而不成立;对被指控的人来说,这意味着一句「只是开玩笑」未必足以成为答辩。这些条文也涵盖网络行为,因此聊天群组、留言和私讯都在规管范围之内。
刑罚大致如何
各条文的刑罚轻重不一。最重的是最高10年监禁,适用于第507D条的加重罪行,即挑衅行为导致受害者自杀或企图自杀的情况。Bernama 报道的一份部长声明指出,10年是这批新条文中的最高刑罚。至于其他条文的刑罚,由于我们未能对照 Act A1750 的官方文本加以核实,本文不予列出;读者应直接查阅该法令。
当涉嫌霸凌者是儿童
许多霸凌投诉涉及在籍学生,这时适用的是有关儿童的一般规则。根据《刑事法典》第82和83条,未满十岁的儿童不构成任何罪行;十岁以上、未满十二岁的儿童,只有在心智已足够成熟的情况下才须负责。年纪较大的儿童若被提控,案件由儿童法庭审理;根据《2001年儿童法令》(Child Act 2001)第11(5)条,除可判处死刑的罪行外,所有罪行都由儿童法庭审理。该法令第15条也禁止媒体作出可辨识有关儿童身份的报道。
第二条途径:《2026年反霸凌法令》
《刑事法典》的作用是惩罚,《2026年反霸凌法令》的设计则有所不同。据报道,国会在2025年12月通过有关法案,律师公会曾公开表示欢迎;该法令据报已在2026年分阶段生效。根据已发表的摘要,该法令设立反霸凌仲裁庭,可在涉及儿童和学生的案件中发出类似民事性质的命令,例如道歉、移除内容、接受辅导和赔偿,据报赔偿额最高可达25万令吉。由于我们未能对照宪报文本核实这些细节,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Zara Qairina 案的程序:仅作背景说明
许多读者都在关注与13岁的 Zara Qairina Mahathir 有关的法律程序;她于2025年7月在沙巴逝世。死因研讯于2025年9月3日在亚庇的验尸官面前展开,目前仍在进行。2026年6月22日,在经过74天的聆讯后,验尸官把2026年10月23日定为最后的聆讯日期。目前尚无裁决,我们也不谈论任何证据或死因。死因研讯不是审讯:验尸官查究的是死亡的原因和方式,而不是裁定谁有罪。
另外,根据已发表的报道,五名青少年于2025年8月在亚庇儿童法庭被控触犯第507C(1)条,他们均不认罪。他们的身份受到保护;据报道,总检察署曾表示该控状与死因无关。我们未能确认该案的最新进展,应视之为仍在审理中。
读者须知的几个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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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保留证据。注明日期、显示用户名和群组名称的截图十分重要;如今报案时也可以指明具体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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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为了羞辱或惊吓他人而公开其个人资料,本身就可能构成罪行,而不只是没有礼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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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检讨通报程序,确保严重个案会向上呈报,而不只是私下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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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这些罪行在职场同样适用,处理投诉时应有此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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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网民:法律衡量的可能是你的言论相当可能造成的后果,而不只是你的本意。
参考案例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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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典》第82、83、507A条及第507B至507G条;《2025年刑事法典(修正)法令》(Act A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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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反霸凌法令》;《2001年儿童法令》第11(5)、1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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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rnama,2025年(有关《刑事法典》修正案的部长声明);Wolters Kluwer Malaysia,有关2025年修正案的评论;Aliran,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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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dge Malaysia,2025年12月;律师公会就 Anti-Bully Bill 2025 获得通过发表的文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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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lay Mail,2026年6月22日(死因研讯聆讯日期)
本文仅供一般法律资讯参考,资料截至2026年9月19日,并不构成法律意见,也不因此产生律师与当事人关系。法院裁决可能被上诉,法律亦可能修订;如有具体问题,请就个人情况另行咨询律师。— Chris & Partners 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