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
- 案件如何来到高庭
- 2026年9月14日的庭令
- 这是特别裁决,不是一般的无罪释放
- 扣留多久、由谁决定释放
- 为何不同于《儿童法令》的途径
- 谁可以上诉,以及截至2026年9月19日的情况
2026年9月14日,沙亚南高庭裁定,一名被控在八打灵再也万达镇(Bandar Utama)一所中学谋杀16岁学生的少年,因行为当时精神失常,谋杀罪名不成立,获判无罪释放。同一道庭令也谕令把被告送往精神病院扣留和治疗,而扣留期限并非由法庭订定。
不少人把「无罪释放」理解为被告就此重获自由,其实这道庭令并非如此。我们谨向受害者家属致以深切慰问;任何庭令都无法弥补他们的丧亲之痛。
案件如何来到高庭
事件发生于2025年10月14日。被告是当时14岁的同校学生,于2025年10月22日在八打灵再也推事庭被控触犯《刑事法典》(Penal Code)第302条谋杀罪。法庭没有录取答辩,并依据《刑事程序法典》(Criminal Procedure Code)第342条,把被告送往医院接受精神观察。
第342条要处理的是眼前的问题:被告目前是否有能力为自己抗辩。2026年1月16日,法庭获告知被告适合受审,因此本案从来不是「不适合答辩」的案件。案件于2026年1月30日移交沙亚南高庭,被告在2026年2月12日否认有罪。
完整的审讯于2026年8月3日在高庭法官 Adlin Abdul Majid 面前展开;由于被告是儿童,审讯以闭门方式进行。控方传召11名证人后,法庭于2026年8月13日裁定表面罪证成立(即控方证据若无人反驳,已足以定罪),谕令被告出庭自辩。辩方共有两名证人:被告本人,以及被告曾接受观察的医院的一名法医精神科顾问医生。
2026年9月14日的庭令
据媒体报道,精神科证据显示被告患有严重的精神病症,报道称是精神分裂症,并伴有妄想和幻觉。报道指控方没有质疑这项诊断;双方争议的是,这种病症在法律上是否足以免除刑事责任。法官裁定,辩方已证明被告的病情,而有关病情已构成《刑事法典》第84条所指的法律上的精神失常。
被告因此获判无罪释放,但法庭同时谕令把被告扣留在乌鲁近打幸福医院(Hospital Bahagia Ulu Kinta)接受治疗,扣留期限由雪州苏丹殿下决定;另一些报道则形容为悉听雪州苏丹发落。多家媒体报道,这项庭令是依据《刑事程序法典》第348条发出。我们尚未看到书面判词。
这是特别裁决,不是一般的无罪释放
第84条规定,一个人若在行为当时因精神失常,以致无法知道自己行为的性质,或不知道该行为是错误或违法的,就不必负上刑事责任。单凭一纸诊断,并不足以通过这项测试。联邦法院在 PP v Mohd Rozani Yahaya [2025] 1 MLRA 203 一案中阐明两个阶段的审视方式:医学上的精神失常由专家说明,法律上的精神失常则由法庭裁断;患有精神疾病的人不会自动免责。举证责任在被告一方,标准是可能性权衡(balance of probabilities),即证明其说法较可能属实。
抗辩一旦成立,《刑事程序法典》并不把结果当作一般的无罪释放。第347条规定,法庭的裁断必须明确说明被告是否确实作出有关行为;若是,第348条规定法庭必须下令把当事人妥善看管,并把案件呈报统治者,由统治者谕令把当事人扣留在精神病院,悉听统治者发落。须说明的是,我们在此叙述的是法典第347条的要求;媒体报道并未记载法官如何表述这项裁断。
扣留多久、由谁决定释放
第348条下的扣留没有期满日。它不是刑罚,时间可能比固定刑期短,也可能更长。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350和351条,当事人能否获释,取决于医院巡察委员(Visitors)和医务人员的证明;当事人也可在亲友提供担保的情况下,交由他们照顾。决定权在统治者,而不在审讯法庭。
为何不同于《儿童法令》的途径
一些报道也提到《2001年儿童法令》(Child Act 2001)第97条。该条文适用于儿童被裁定触犯可判死刑的罪行、罪名成立的情况:法庭不得判处死刑,而是下令扣留,悉听统治者发落,并须定期检讨。本案并没有定罪,扣留令源自《刑事程序法典》下因精神失常而作出的无罪裁决。两种途径同样没有固定期限,但法律依据和获释程序并不相同。
谁可以上诉,以及截至2026年9月19日的情况
受害者家属已公开促请总检察署上诉,也有公众人物要求总检察署向家属说明立场。受害者家属本身没有独立的上诉权。根据《联邦宪法》第145(3)条,刑事检控由总检察长以公共主控官(Public Prosecutor)的身份掌管,只有控方可以就这项无罪判决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截至2026年9月19日,未见总检察署已作出决定的报道。媒体报道指提交上诉通知书的期限为14天,据此推算约至2026年9月28日。对于应否上诉,以及判决是否正确,我们不表达任何立场。
读者应掌握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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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第84条获判无罪,意思是不必负刑事责任,并不等于获得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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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听统治者发落的扣留没有固定期限;能否获释,取决于医学证明和统治者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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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凭诊断并不构成抗辩;法庭必须在可能性权衡的标准下,确信被告属于法律上的精神失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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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控方可以上诉;受害者家属不能自行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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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儿童:《2001年儿童法令》第15条限制可辨识身份的报道,当局也已警告公众不要在网上转发涉案未成年人的照片。
参考案例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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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 v Mohd Rozani Yahaya [2025] 1 MLRA 203(联邦法院,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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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典》第84、302条;《刑事程序法典》第342、347、348、350、35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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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儿童法令》第15、97条;《联邦宪法》第145(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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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rnama,2025年10月22日、2026年8月26日;Malay Mail,2026年1月16日、8月3日、9月14日;The Star,2026年8月13日、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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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laysiakini、The Sun、星洲日报、RTM,2026年9月14日;The Sun、东方日报,2026年9月15日;The Vibes,2026年9月
本文仅供一般法律资讯参考,资料截至2026年9月19日,并不构成法律意见,也不因此产生律师与当事人关系。法院裁决可能被上诉,法律亦可能修订;如有具体问题,请就个人情况另行咨询律师。— Chris & Partners 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