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与刑事诉讼马来西亚律师地方法院 · 审判庭 · 高等法院 · 上诉法院 · 联邦法院法庭规则2012 · 刑事诉讼法 · 刑法克里斯和伙伴律师事务所

民事诉讼

马来西亚的民事诉讼在程序上受以下法律管辖 2012年法院规则. 民事诉讼等级中的主要初审法院是推事法院、刑事法院和高等法院,根据1964年《司法管辖法院法》,上诉管辖权归属于上诉法院和联邦法院。.

民事诉讼如何启动

大多数争议始于:

  • 传票 (2012年《改革法案》第6号令)——存在事实争议且需要口头证据的情况。令状附有诉讼请求书,随后是出庭、答辩、回复、文件披露、证人陈述交换和审判。.
  • 起诉状 (2012年《公司法》第7条)——争议涉及书面文书或法律问题的解释,且证据以宣誓书形式提供。.

禁令(第 29 条)是经常寻求的临时救济措施,, 马列瓦 禁止财产变卖的命令, 安东·皮勒 搜查和扣押令、第 14 条下的简易判决以及第 18 条规则 19 下的驳回令。.

处理事项

Chris & Partners 律师事务所处理民事纠纷,包括:

  • 合同 — 商业合同违约、买卖协议、租赁纠纷、代理和分销索赔;;
  • 蛋糕 — 疏忽、妨害、侵权、侵占以及诽谤(请参阅本所另行发布的诽谤页面);;
  • 陆地 — 供应商–买方纠纷、特定履行、告诫、侵占土地和收回占有;;
  • 公司与合伙 — 股东纠纷、2016年公司法第346条下的少数股东压迫诉讼以及合伙企业解散;;
  • 遗嘱认证与家庭 遗嘱认证与遗产管理书、遗嘱争议、1958年《分配法》下的分配以及家庭抚养费主张;;
  • 执法 — 扣押和出售令,扣押令诉讼,藐视法庭监禁,以及破产或清盘呈请。.

替代性争议解决

本所根据《2012年调解法》提供调解咨询并进行调解,并根据法院指示参与法院附属调解。如双方合同约定,可根据《2005年仲裁法》进行仲裁,包括AIAC管理的仲裁程序。.


刑事诉讼

马来西亚的刑事起诉主要受 刑事诉讼法 实体法的 刑法, ,特别是根据《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2001年《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1961年防止贪污法令》/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令》、2017年《性犯罪危害儿童法令》以及《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等。.

庭前

本所提供以下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 逮捕与警方调查 ——《联邦宪法》第五条和《刑事诉讼法》第28A条规定的被告人权利、获得律师的权利以及24小时规定;;
  • 发回重审申请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 保释申请 可保释、不得保释和不可保释的罪行,以及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89条向高等法院提出新的保释申请;;
  • 致司法部长的陈述 以减少或撤销指控;
  • 认罪协商 在《刑事诉讼法》第172C条至第172D条的相应规定下。.

试用

  • 案件管理与庭审前会议;
  • 控方案件——开案陈词、主问、控方证人交叉盘问、控方举证完毕后提出无证可反的申请;;
  • 辩方辩护,包括是否宣誓作证、发表未宣誓声明或保持沉默的决定;;
  • 结案陈词与判决。.

判决和上诉

定罪后,法院将根据以下原则考虑减轻处罚 班杜兰南达·贾亚蒂拉卡诉PP [1982] 1 MLJ 83PP 诉 陆春发 [1976] 2 MLJ 256, 以及针对具体罪行的加重情节。判决选项包括监禁、罚款、鞭刑(法律规定允许的)、社区服务和守行保证金。.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303 至 307 条,可向高等法院就治安法院和刑事法院的判决提出上诉,并根据《1964 年司法管辖权法院法》向最高法院就高等法院的判决提出上诉。仅在特定情况下,才可在上诉时采纳新证据。.

处理事项

该律师事务所处理的刑事案件包括:

  • 《刑法》中的人身伤害罪 — 伤人、重伤、殴打、刑事恐吓;;
  • 财产罪——根据《刑法》第415条至第420条的盗窃罪、刑事失信罪、诈骗罪以及恶作剧罪;;
  • 1952年危险药品法令下的危险药品起诉,包括持有(第12条)、贩运(第39B条)以及第37条下的推定;;
  • 涉嫌白领犯罪和贪腐案件,包括依据《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令》和《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收益法令》的指控;;
  • 《1987年陆路交通法》下的罪行,包括酒驾和危险驾驶致死;;
  • 性犯罪和涉及儿童的犯罪。.

**公司如何提供帮助**

Chris & Partners 律师事务所接受民事和刑事案件的委托,涵盖所有阶段——从诉前咨询和警方调查代理,直至审判和上诉。典型的委托包括:

  • 初步咨询并审查文件、收费或警方报告;;
  • 关于前景、程序步骤、可能的时间表和费用的法律意见;;
  • 准备诉状、宣誓书、书面陈词和庭审文件包;;
  • 出庭,直至联邦法院上诉程序;;
  • 判决后的执行、上诉策略或审查建议。.

收费安排将在初步咨询时讨论,并根据1978年《律师专业(执业及礼仪)规则》和2005年《律师酬金令》进行结构化。.

联系

Chris & Partners 律师事务所 — 峇株巴辖,柔佛。如需就民事纠纷或刑事案件进行初步咨询,请通过主页上的联系方式与本事务所联系。.


本网页仅供一般信息参考。它不构成法律建议,也不建立律师-客户关系。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的事实;应就您的具体事宜寻求正式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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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 — 民事与刑事诉讼

如何在马来西亚的刑事案件中申请保释?

保释主要受《刑事诉讼程序法》第387条和第388条的管辖。对于可保释罪行(列于第一附表),保释是作为一项权利提供的。对于不可保释罪行,保释由法院根据第388条酌情决定。因素包括罪行的严重性、控方案件的强度、逃跑的风险、干扰证人的风险、被告的过往记录以及与社区的联系。根据《联邦宪法》第5(4)条,逮捕被告后24小时内必须将其带到治安法官面前。.

马来西亚民事案件需要多长时间?

在刑事法院,从提起诉状到初审判决的典型时间为12至24个月。在高院(索赔额超过100万令吉或专业商业事务),为18至36个月。在2012年法院规则第14项命令下的简易判决可用时,可在四到六个月内获得判决。上诉至上诉法院需增加12至24个月;上诉至联邦法院(经许可)需再增加12至18个月。.

马来西亚第14令下的简易判决是什么?

简易判决是一种程序机制,允许法院在被告对诉讼请求没有实质性抗辩的情况下,无需进行全面审判即可作出判决。根据 [1984] 2 MLJ 300 案 National Company for Foreign Trade v Kayu Raya Sdn Bhd 的规定,门槛是,被告必须证明存在可审理的事实或法律问题,而不仅仅是笼统的争议论断。简易判决是马来西亚收债的重要手段,适用于大多数民事诉讼,前提是辩护明显没有根据。.

马来西亚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费用是多少?

法院的立案费用不高——对于地方法院(Sessions Court)的传票,立案费用在几百令吉左右;对于高等法院(High Court)的传票,费用则在几千令吉左右,具体取决于索赔金额。较大的开销是律师费和杂费(专家报告、出庭费、笔录费)。对于人身伤害和债务追偿索赔,有时可以提供“不赢不收费”的安排,这些安排结构化后须符合1978年《律师专业(实践和礼仪)规则》。.

在马来西亚的交通事故案件中,促成过失是指事故受害人自己对事故的发生或其所受损害的扩大,有过失行为。

1956年民法法案第12条允许法院在索赔人对自身伤害负有责任时分摊损害赔偿。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常见的扣减包括未系安全带(通常减少%-25%)、未戴头盔乘坐后座(%-40%)以及以导致碰撞的方式驾驶(% 可变,通常为20%-50%)。联邦法院在马来西亚政府诉Jumat bin Mahmud [1977] 2 MLJ 103案中确认,分摊是基于相对的过错程度,而非纯粹的数学因果关系。.

在马来西亚,你如何对刑事定罪提出上诉?

根据《刑事程序法》第307(1)条,必须在上诉判决或判刑后的14天内提交上诉通知。14天的最后期限非常严格,错过期限后很难获得延期。地方法院和推事法院的定罪会上诉至高等法院。高等法院的定罪(无论是初审还是上诉)会上诉至上诉庭。上诉庭的判决只能在获得许可的情况下上诉至联邦法院,而该许可仅在案件涉及一般性原则或公共重要性问题时才会授予。.